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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30 11:20    文章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区食安委于2021年9月23日印发了《广州市花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建立健全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本市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二、出台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广州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广州市花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花都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花都区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形成过程。于2021年9月2日至9月8日征求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意见,并根据各部门意见对《预案》修改完善。于9月21日提请区政府领导审定并同意,9月23日以花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分级应对和响应分级

  2.1 事故评估

  2.2 分级应对

  2.3 响应分级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3.1 指挥机构

  3.2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

  3.3 镇(街)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4 监测与报告

  4.1 风险监测

  4.2 风险预警

  4.3 信息来源与报告

  5 响应措施

  5.1 指挥协调

  5.2 医学救援

  5.3现场处置

  5.4流行病学调查

  5.5 应急检验检测

  5.6事故调查

  5.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5.8 维护社会稳定

  5.9涉国(境)外事故处置

  5.10 应急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销毁污染物

  6.2 征用补偿

  6.3 保险理赔

  6.4 总结评估

  6.5责任追究

  7 应急保障

  7.1 人力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资金保障

  7.4 医疗保障

  7.5 技术保障

  7.6 社会动员保障

  7.7宣教培训

  7.8应急演练

  8 附则

  8.1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8.2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8.3 名词术语

  8.4 跨省、市、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原则

  8.5 预案管理与更新

  8.6 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

  8.7 预案的实施

  9 附件

  9.1 花都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图

  9.2 花都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

  9.3 花都区食品安全事故登记表(事故登记使用)

  9.4 突发事件信息专报(事故报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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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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