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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2021年第25期)

发布日期:2021-12-01 16:25    文章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以及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的规定,现将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示(后附列表),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科联系(联系电话:020-36888091)。

  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    


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名称

经营场所

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有效期至

1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庄子隆江猪脚饭店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96号A幢110商铺

JY24401140367850

黄木庄

2025-10-13

2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德胜美食店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96号110铺

JY24401140436302

刘明德

2026-07-12

3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灿仔私厨店

广州市花都区莲塘村莲塘市场右侧西8号铺

JY24401140269991

李灿宏

2024-08-25

4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阿一美食店

广州市花都区茶园路15号201铺之二

JY24401140396977

徐韶钟

2026-02-06

5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千竹料理店

广州市花都区茶园路15号201铺之一

JY24401140396969

徐韶钟

2026-02-06

6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精武鸭脖店

广州市花都区茶园路13号隽利大厦首层104号铺

JY24401140419928

盛浩

2026-05-17

备注:注销原因为不在原地址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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