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5日-7月19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2024年0040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东门诊所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2024年5月18日至7月18日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警告
202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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