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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4-08-26 16:39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花卫传罚〔2024〕0053号

广州市花都区曾双桂牙科诊所有限公司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 E.2.1.1、E.2.2.1、E.2.3.2,使用中的灭菌器未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0.25

2024/8/19

2

花卫放罚〔2024〕0056号

广州市启诚口腔有限公司

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二、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超过检测周期1个月以内;三、未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四、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五、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之规定

警告并罚款

0.15

2024/8/22

3

2024年0071

广州市羽景美容有限公司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警告

/

20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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