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 决定书编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违反法律条文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2021年0197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长岗综合门诊部(花都长岗综合门诊部) | 违反了《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本机构独立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 依据《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 警告 | / | 2021-9-2 |
2 | 2021年0198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万博口腔诊所(万博口腔诊所)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 | / | 2021-9-2 |
3 | 2021年0199 | 广东智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智康医疗门诊部)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期间未按照规定对核准许可的两台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 警告 | / | 2021-9-2 |
4 | 2021年0200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牙科门诊部有限公司(广州花都花城牙科门诊部)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款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和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 罚款 | 2500 | 2021-9-6 |
5 | 2021年0205 | 广州森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花都分公司(天马河壹号信升御景豪庭游泳池)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 |
6 | 2021年0210 | 广州市航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航都花园街游泳场)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8 |
7 | 2021年0213 | 广州赛仑吉地大酒店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2 |
8 | 2021年0214 | 深圳市半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2 |
9 | 2021年0215 | 广州骏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朗悦君廷游泳池)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0 |
10 | 2021年0216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高建宏诊所(高建宏内科诊所)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 警告 | / | 2021-9-6 |
11 | 2021年0217 | 广州研美吉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广州研美吉美容诊所)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 | / | 2021-9-13 |
12 | 2021年0218 | 广州研美吉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广州研美吉美容诊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警告 | / | 2021-9-13 |
13 | 2021年0219 | 广州馨颜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馨颜医疗美容门诊部)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2021年8月-9月7日医疗垃圾登记本上未见医疗废物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项目记录,存在未按规范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警告 | / | 2021-9-13 |
14 | 2021年0220 | 广州凯仑美界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9 |
15 | 2021年0221 | 肖作雄 |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 | 未取得处方权在莲康门诊部开具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 警告 | / | 2021-9-10 |
16 | 2021年0222 | 广州市诗怡沐足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3 |
17 | 2021年0223 | 广东名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3 |
18 | 2021年0224 | 广州市葡萄园康体服务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3 |
19 | 2021年0225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翔龙大酒店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3 |
20 | 2021年0226 | 广州市万民商业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3 |
21 | 2021年0227 | 广州市葡萄园康体服务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27 |
22 | 2021年0228 | 广州狮诚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广州花都狮诚中西医结合医院)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未对在用的压力蒸汽灭菌器定期开展消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2500 | 2021-9-14 |
23 | 2021年0229 | 广州市喜玛拉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4 |
24 | 2021年0230 | 广州市丽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4 |
25 | 2021年0231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阳康中医诊所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 | / | 2021-9-24 |
26 | 2021年0232 | 广州四季芙蓉酒店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22 |
27 | 2021年0233 | 广州市花都区易健门诊部 |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2500 | 2021-9-27 |
28 | 2021年0234 | 广州市德胜门宾馆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4 |
29 | 2021年0235 | 广州市凯利登大酒店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4 |
30 | 2021年0236 | 广州益康沐足有限公司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7 |
31 | 2021年0237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美颜护肤品经营部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处罚。 | 警告 | / | 2021-9-16 |
32 | 2021年0238号 |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游泳馆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 | / | 2021-9-16 |
33 | 2021年0239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海滨诊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警告 | / | 2021-9-22 |
34 | 2021年0240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卓越口腔诊所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 | / | 2021-9-23 |
35 | 2021年0241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陈新惠诊所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警告 | / | 2021-9-22 |
36 | 2021年0242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同康中西医结合诊所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 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 警告 | / | 2021-9-22 |
37 | 2021年0244 | 朱海文 |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 | 未取得处方权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谢昭礼西医诊所(谢昭礼西医诊所)在2021年9月28日单独接诊患者并开具处方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 警告 | / | 2021-9-28 |
38 | 花卫放罚[2021]0185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武玉海口腔门诊部(武玉海精诚口腔门诊部)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使用未经许可的HiRes 3D-Plus型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于2021年3月15日-2021年7月13日为患者进行牙科摄影拍片,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设备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和在2021年4月5日-2021年5月11日期间未进行口腔内成像X射线机的性能和辐射工作场所检测,且正常使用该设备为患者进行牙科摄影拍片,存在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的违法行为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第三项 | 警告,并处罚款 | 4500 | 2021-9-3 |
39 | 花卫传罚[2021]0186号 | 广州柏美整形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广州柏美整形门诊部)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在2021年3月28日和2021年4月21日使用过期的生物指示剂开展灭菌效果的生物监测,不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2009)9.7 “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规定, 存在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使用过期的生物指示剂开展灭菌效果生物监测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2500 | 2021-9-2 |
40 | 花卫医罚[2021]0187号 | 广州柏美整形美容门诊有限公司(广州柏美整形门诊部) |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 于2021年5月18日跨级别为患者实施吸脂量为2000ml的脂肪抽吸术 | 《卫生部关于武汉中墺医疗美容门诊部执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0〕422号)、《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 罚款 | 1500 | 2021-9-2 |
41 | 花卫传罚[2021]0188号 | 广州市花都区福民门诊部(广州花都福民门诊部)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规定和未对在用的压力蒸汽灭菌器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2500 | 2021-9-3 |
42 | 花卫传罚[2021]0189号 | 广州市花都区福民门诊部(广州花都福民门诊部) |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2500 | 2021-9-3 |
43 | 花卫传罚[2021]0190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曾丙原牙科诊所(曾丙原牙科诊所)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规定和未对在用的压力蒸汽灭菌器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2500 | 2021-9-6 |
44 | 花卫传罚[2021]0191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曾丙原牙科诊所(曾丙原牙科诊所) |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2500 | 2021-9-6 |
45 | 花卫公罚[2021]0195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美芝肤美容店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3 |
46 | 花卫公罚[2021]0196号 | 廖勇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1 |
47 | 花卫公罚[2021]0197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景红美发店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2 |
48 | 花卫公罚[2021]0198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梦剪理发店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26 |
49 | 花卫公罚[2021]0199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冠美美容院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7 |
50 | 花卫公罚[2021]0200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浪涛美发店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9 |
51 | 花卫公罚[2021]0201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苏格美容美发店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14 |
52 | 花卫公罚[2021]0202号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璞颜美容院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16 |
53 | 花卫公罚[2021]0203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优胜美发工作室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24 |
54 | 花卫公罚[2021]0204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七九八美发中心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 警告、罚款 | 500 | 2021-9-26 |
55 | 花卫放罚[2021]0206号 |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罗俊牙科诊所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三条 |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及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及第四项 | 警告,罚款 | 9000 | 2021-9-22 |
56 | 花卫医罚[2021]0207号 | 张学明 | 《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条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在张学明牙科诊所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罚款 | 10000 | 2021-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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