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4日-4月29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1
2022年0065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许德均西医内科诊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第二款
未按要求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
2022-4-25
2
2022年0067
广东智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3
2022年0068
广州工商学院(广州工商学院校医室)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000
2022-4-28
4
2022年0069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
5
2022年0070
广东培正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医务室)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未按照类别分置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2022-4-29
6
2022年0071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康健门诊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未按照规定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7
2022年007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8
花卫传罚[2022]0011号
广州汉本堂医药有限公司
未严格执行消毒产品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500
9
花卫传罚[2022]0013号
广州市惠众医疗门诊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2500
10
花卫传罚〔2022〕0014号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美伦口腔门诊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对工作人员进行消毒技术培训
1000
2022-4-27
11
花卫放罚〔2022〕0018号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美希口腔门诊部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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