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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4日-4月29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2-05-09 11:06    文章来源:本网     【 字体:   】  访问量: -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1

2022年0065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许德均西医内科诊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条第二款

未按要求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防治、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

2022-4-25

2

2022年0067

广东智康医疗门诊部有限公司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警告

/

2022-4-25

3

2022年0068

广州工商学院(广州工商学院校医室)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000

2022-4-28

4

2022年0069

广州工商学院(广州工商学院校医室)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000

2022-4-28

5

2022年0070

广东培正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医务室)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未按照类别分置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

2022-4-29

6

2022年0071

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康健门诊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未按照规定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

2022-4-25

7

2022年0072

广东培正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医务室)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未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警告

/

2022-4-29

8

花卫传罚[2022]0011号

广州汉本堂医药有限公司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未严格执行消毒产品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1500

2022-4-28

9

花卫传罚[2022]0013号

广州市惠众医疗门诊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4-25

10

花卫传罚〔2022〕0014号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美伦口腔门诊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对工作人员进行消毒技术培训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1000

2022-4-27

11

花卫放罚〔2022〕0018号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美希口腔门诊部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擅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警告并处罚款

1500

20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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