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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7日-5月13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8 15:28    文章来源:花都区卫健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

1

花卫传罚〔2022〕0019号

广州市军田门诊部有限公司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2016)9.9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11

2

花卫医罚〔2022〕0020号

广州市志全医疗门诊有限公司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肖琼)自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14日不连续地在门诊部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

2500

2022-5-11

3

花卫传罚〔2022〕0021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骆雪兰牙科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11

4

花卫传罚〔2022〕0022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徐云飞牙科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规定和未按规定对在用的压力蒸汽灭菌器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的生物检测工作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11

5

花卫传罚〔2022〕0023号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李权口腔门诊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11

6

花卫医罚〔2022〕0031号

李德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0000

204

2022-5-10

7

花卫传罚〔2022〕0032号

广州花都区花漾领时口腔专科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

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7

8

花卫医罚〔2022〕0033号

广东培正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医务室)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000

20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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