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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份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2-06-08 09:51    文章来源:花都卫健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

1

花卫医罚〔2022〕0007号

广州市花都区雅艺口腔门诊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01月04日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号金菊花二楼1-9、1-17、1-27、1-33号(部位:1-17号)擅自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50000

9260

2022-5-7

2

花卫传罚〔2022〕0015号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刘大开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25

3

花卫传罚〔2022〕0016号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曹振华口腔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25

4

花卫传罚〔2022〕0017号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联合医疗门诊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25

5

花卫传罚〔2022〕0019号

广州市军田门诊部有限公司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2016)9.9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11

6

花卫医罚〔2022〕0020号

广州市志全医疗门诊有限公司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肖琼)自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14日不连续地在门诊部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

2500

2022-5-11

7

花卫传罚〔2022〕0021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骆雪兰牙科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11

8

花卫传罚〔2022〕0022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徐云飞牙科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规定和未按规定对在用的压力蒸汽灭菌器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的生物检测工作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11

9

花卫传罚〔2022〕0023号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李权口腔门诊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11

10

花卫医罚〔2022〕0024号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崔建诊所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

1000

2022-5-24

11

花卫医罚〔2022〕0025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清莲医疗门诊部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

1000

2022-5-24

12

花卫医罚〔2022〕0027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徐绍坚诊所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案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

罚款

1000

2022-5-23

13

花卫传罚〔2022〕0028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徐绍坚诊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

发现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情形未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2022-5-23

14

花卫医罚〔2022〕0029号

徐绍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发现异常健康事件未按规定进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责令暂停十一个月执业活动

/

2022-5-23

15

花卫医罚〔2022〕0030号

朱海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发现异常健康事件未按规定进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责令暂停十一个月执业活动

/

2022-5-23

16

花卫医罚〔2022〕0031号

李德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0000

204

2022-5-10

17

花卫医罚〔2022〕0033号

广东培正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医务室)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000

2022-5-11

18

花卫传罚〔2022〕0032号

广州花都区花漾领时口腔专科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

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7

19

花卫传罚〔2022〕0034号

广州花都区俊权中医综合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未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1500

2022-5-27

20

花卫传罚〔2022〕0035号

广州花都区俊权中医综合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27

21

花卫传罚〔2022〕0036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曾远年牙科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30

22

花卫传罚〔2022〕0037号

广州花都亿雅口腔门诊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的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27

23

花卫传罚〔2022〕0038号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李天增牙科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24

24

花卫传罚〔2022〕0039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肤爱美容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24

25

花卫医罚〔2022〕0040号

广州市三东善达诊所有限公司

《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

1000

2022-5-24

26

花卫传罚〔2022〕0043号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宝柏牙科门诊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

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5-24

27

2022年0073

广州市花都区康齿美口腔门诊部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警告

/

2022-5-6

28

2022年0074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剑雄综合门诊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

20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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