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4日-7月8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
1
花卫传罚〔2022 〕0051号
徐森源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600
2022-7-4
2
花卫传罚〔2022〕0052号
广州利华健康医疗有限公司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
未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500
2022-7-6
3
花卫传罚〔2022〕0053号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邓力强诊所
2500
2022-7-5
4
花卫医罚[2022]0054号
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医务室)
未建立并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000
5
花卫传罚〔2022〕0055号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曾东桥牙科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消毒工作未执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规定
6
2022年0076
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宝柏牙科门诊部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1.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2.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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