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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8月19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2-08-26 17:10    文章来源:卫健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日期

1

花卫传罚〔2022〕0068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谢昭礼西医诊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未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

2022-8-17

2

花卫传罚〔2022〕0069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李晓义诊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未落实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警告

/

2022-8-17

3

花卫传罚〔2022〕0070号

广州向杰诊所有限公司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未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C.6.2.2的要求定期开展紫外线消毒灯辐照强度监测工作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8-17

4

花卫传罚〔2022〕0071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曾庆社牙科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未对在用的压力蒸汽灭菌器定期开展灭菌效果生物监测工作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8-17

5

花卫医罚〔2022〕0072号

广州市花都区福民门诊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和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罚款

20000

2022-8-17

6

花卫医罚〔2022〕0073号

钟义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并处罚款

10000

2022-8-17

7

花卫传罚〔2022〕0080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陈建优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500

2022-8-15

8

花卫传罚〔2022〕0081号

广州市花都区康仁医疗门诊部

《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2600

2022-8-15

9

花卫放罚〔2022〕0082号

核工业华南地质局二九三大队职工医院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未按照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

警告并处罚款

1500

20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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