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花卫传罚〔2023〕0116号
广东省技师学院(广东省技师学院广州校区医务室)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
0.25
2023/11/7
【 收藏本页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移动门户
您访问的链接是广州市花都区“云窗口”智能政务微厅,即将进行视频连线咨询,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