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10月13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2023年0122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壹新口腔门诊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未做好防盗措施(未上锁),不符合卫生要求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2023/10/12
简易程序
2
花卫医罚〔2023〕0100号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雅博医疗门诊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聘请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处方上冒签执业医师的名字和使用执业助理医师越级别开具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中的病历管理制度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警告,并处罚款
2.6
3
花卫医罚〔2023〕0101号
余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在接诊患者的处方笺上冒签执业医师名字的行为,属于伪造医疗文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
【 收藏本页 】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移动门户
您访问的链接是广州市花都区“云窗口”智能政务微厅,即将进行视频连线咨询,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