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花卫医罚〔2023〕0109号
广州市花都区现龙猷康诊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属于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罚款
2023/10/26
2
花卫医罚〔2023〕0110号
曾昭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四款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于2023年8月份擅自在广州市花都区现龙猷康诊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龙猷康诊所)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3
2023年0127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诚康诊所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房门未上锁)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2023/10/25
简易程序
4
2023年0126
广东省技师学院(广东省技师学院广州校区医务室)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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