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11月8日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单位(人)
违反法律条文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花卫传罚〔2024〕0101号
广州美柏口腔有限公司(美柏口腔诊所)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未在纸塑袋口腔器械上标注“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批次”等信息及未开展灭菌效果的物理、化学、生物监测工作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罚款4900元
0.490000
2024/11/04
2
花卫医罚〔2024〕0092号
徐亚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于2024年7月3日、2024年8月15日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在广州市花都区榕树家悦仁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榕树家悦仁堂中医诊所(纯中医))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警告,并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
2024/11/06
3
花卫医罚〔2024〕0106号
瀚安堂中医门诊(广州)有限公司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罚款10000元
4
花卫传罚〔2024〕0107号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象山综合门诊部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行为
罚款2500元
0.250000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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