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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补充通告

发布日期:2020-06-12 15:17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通告》补充如下:

  一、关于第二点“招聘对象及条件”的具体资格条件中关于考生教师资格证的要求调整为:

  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报考各学段教师岗位可按岗位专业要求报考。若聘用成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辅助性工作,要求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立即终止聘用。

  二、报名系统于2020年6月17日8:30至2020年6月18日12:00开放,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已报名的人员无需重复报名。

  本次招聘其余要求,以我局2020年4月24日发布的《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通告》为准。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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