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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花都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06 16:15    文章来源:本网     【 字体:   】  访问量: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广州在全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中勇当排头兵,我局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等招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审慎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细则》),4月30日向社会公布。现将有关政策制定过程和变动解读如下:

  一、《招生工作细则》制定过程

  根据市教育局于4月26日下发的《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的招生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根据省、市招生精神,我局努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组织力量抓紧时间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细则》)。

  二、《招生工作细则》的主要变化

  《招生工作细则》明确了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小学招生、初中招生、照顾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违规招生行为及其处理等内容,并以5个附件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各教育指导中心服务范围及招生联系方式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招生工作细则》贯彻落实了市教育局关于招生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大体保持稳定,仅在部分细节作微调和完善。与去年相比,变化如下:

  (一)在“总体要求”部分适度增加我区招生工作原则性要求。

  增加统筹公民同招;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根据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公办小学招生部分明确: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并逐年减少;公办初中每所划片入学的公办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二)增加公办小学审核资料时间。

  市局安排公办小学审核资料时间为5月22日至24日,因我区个别学校审核资料数量多,任务重,为方便群众办理审核,我区将公办小学审核资料时间增加5月15日至16日两天,同时5月22日至24日继续开放公办小学审核资料,避免招生工作冲突。

  (三)集团化办学民办学校(园)直升条件的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2021年,我区招生工作细则对直升条件作出如下调整:1.集团化办学幼升小,要求至少近两学年连续在本园入读。为平稳过渡,2021年按“至少近一学年在本园入读”的条件执行,从2022年起,需满足至少近两学年(完整学年)连续在本园入读。2.集团化办学小升初,要求小学毕业生近四学年(即三至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为延续去年的招生政策平稳过渡,2021年小学毕业生需满足2019-2020学年连续在本办学集团小学就读;2022年小学毕业生需满足近三学年连续在本办学集团小学就读。从2023年起,本集团内小学毕业生直升集团内初中学校,需满足近四学年连续在本校就读。

  (四)民办学校跨区招生计划比例调整。

  在广州市教育局跨区招生比例要求“跨区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总计划的50%”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招生情况,2021年将跨区招生比例调整为“不超过本校总计划的30%”。

  (五)民办学校招生补录工作新要求。

  2021年,我区严格贯彻落实广州市招生政策,严控生源。各辖区教育指导中心严格把关本辖区内民办中小学招生补录工作,对补录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我区招生政策要求的学生学校才能进行下一步补录注册工作。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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