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公布我区民办学 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023年度 年检结论的通知
各教育指导中心、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按程序开展了2023年度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现将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年检情况公示如下:
我区参加2023年度年检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99间。我局组成年检工作评审小组,从依法办学、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安全工作、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等方面,对受检单位提供的年检材料进行了网上年检,并对办学现场开展检查或抽查。经研究,拟定了年检结论(详见附件)。
现将年检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日至 7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为确保公平正义,反映人需提交自身真实身份信息及所反映的具体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无法提供以上材料,将一律不予受理。对反映人递交的材料,我局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登记、传递和保管。
投诉电话:020-36898778
投诉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邮政编码:510800
附件:花都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023年度年检结论.xls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