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狮岭镇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1-440114-17-01-225248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狮岭镇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花发改投批〔2025〕7号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狮岭镇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水务专业委员会关于狮岭镇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联合评审会议纪要》,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狮岭镇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南航大道、山前旅游大道及芙蓉度假村专用道南等现状交通主要道路沿线新建DN200市政消防配水管道约11.22千米;在狮岭镇内现状市政道路、居民社区、城中村及厂房周边街道增建、补建消火栓共计369个,并同步新建DN150消防连接配水管道约4.43千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90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06.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0.53万元、预备费358.85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花都区财政资金统筹,并按规定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管理。
五、建设工期。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7个月,预计2025年7月开工,2026年1月竣工完成。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狮岭镇配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