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鸿鼎创新中心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2-06 11:30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440114-99-01-567998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鸿鼎创新中心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花发改投批〔2024〕6号


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审批鸿鼎创新中心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花都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交通专业委员会2023年第九次联合评审会议的纪要》,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鸿鼎创新中心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中心城区花都湖东侧,包含2条规划市政道路,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其中规划路一为南北走向,北起现状美都地块道路,南接河东横街,道路红线宽度为10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长度约为225米;规划路二为东西走向,西起邝村东路,东接规划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长度约为200米。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199.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2.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4.37万元、预备费162.9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按规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建设管理。

  五、建设工期。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12个月。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6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鸿鼎创新中心项目周边规划道路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核准为公开招标、全部招标;本项目建安工程和设计(施工图设计)拟采用EPC建设管理模式招标,设计核准为公开招标、部分招标。 

招标核准意见建立在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基础上,如果资金来源、资金组成方式或有关费用发生变化,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6日


相关附件:
分享到: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