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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森林步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22 14:15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7-440114-15-01-802255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森林步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花发改投批〔2024〕28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申请审批广州市花都区森林步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广州市花都区森林步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北部山体,主要涉及花东镇、花山镇、梯面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步道85.25千米,其中新建步道48.28千米,现状步道提升36.97千米;新建简易桥8座、排水渠2.0千米、栏杆2.33千米、停车场6处;沿途建设各类休憩设施,含驿站4处、观景台6处、风雨亭5处、活动场地9处;建设各类救援补给设施,含瞭望塔4处、防火蓄水池环境整治5处、救援点30处、标距柱96处;新建步道标识系统、电力及给排水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114.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31.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39.7万元、预备费243.5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资金,其中市财政资金2045.92万元,区财政资金3068.88万元,并按规定积极申请专项债券支持。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花都区林业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管理。

  五、建设工期。本工程建设期为2024年9月-2027年11月。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森林步道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监理核准为公开招标。

  招标核准意见建立在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基础上,如果资金来源、资金组成方式或有关费用发生变化,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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