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河玉湖地块(剩余未实施段)堤岸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审批前公示表
事项名称
申报单位
花都区水务局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花都区花东镇四联村
建设期限
5个月
总投资
2436.49万元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响水河玉湖地块(剩余未实施段)堤岸加固工程采用箱涵+明渠设计方案,设计工程总长173.47米,其中箱涵段总长127.59米,桩号0+000-0+036.72段及末端0+115.60—0+173.47段设计双孔箱涵型式,单孔净尺寸为5×3.6米;桩号0+057.06-0+090.06段为华侨大道规划支路口,设计单孔箱涵型式,单孔净尺寸为6.75×3.6米。桩号0+036.72-0+057.06段及0+090.06-0+115.60段为明渠段,总长45.88米(含10米渐变段),两岸均采用扶壁式挡墙形式,右岸挡墙顶部设自嵌式挡墙与规划花侨大道衔接。
审批科室
投资科
联系电话
020-86880023
电子邮箱
907874150@qq.com
邮政编码
510800
邮政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松园路13号806室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4年8月16日 至 2024年8月21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 以上应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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