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响水河玉湖地块(剩余未实施段)堤岸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06 17:24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7-440114-19-01-707060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响水河玉湖地块(剩余未实施段)堤岸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花发改投批〔2024〕36号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关于申请审批响水河玉湖地块(剩余未实施段)堤岸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响水河玉湖地块(剩余未实施段)堤岸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响水河玉湖地块(剩余未实施段)堤岸加固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四联村,山前旅游大道以南,机场第二高速以东,设计范围为花东镇响水河玉湖地块迁改整治工程原规划未实施段(K0+502.25~K0+675.72段)。主要建设内容采用箱涵+明渠设计,设计工程总长173.47米。其中箱涵段总长127.59米,明渠段总长45.88米(含10米渐变段)。为方便花侨大道雨水能够通过管道顺利排入响水河,本工程拟在上游箱涵段(桩号0+009.19)处预留直径为1.35米的管孔,出口管内底标高不高于27.06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436.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23.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02.61万元、预备费210.8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并按规定积极申报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统筹管理。

  五、建设工期。本工程建设期为2024年11月-2025年5月。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响水河玉湖地块(剩余未实施段)堤岸加固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安工程核准为公开招标。

  招标核准意见建立在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基础上,如果资金来源、资金组成方式或有关费用发生变化,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6日


相关附件:
分享到: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