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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10:06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 字体:   】  访问量: -

     

        2021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区司法局等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高水平建设“国际空铁枢纽、高端智造基地、创新活力都会、绿色宜居花都”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托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和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史学习教育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2.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一是勤学多问,做好财政系统内部学法用法。坚持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以考促学。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财政法律法规,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推进应考尽考,以考促学。2021年我局学法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优秀率100%。二是扎实开展社会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结合财政新法新规,抓住财政重点任务普法。在执法、管理、服务等环节开展面对面宣传普法,把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履行财政职能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在2021年花都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中,以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荣获优秀等级。

        (二)优化并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认真履行宪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依法科学编制预算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在疫情及减税降费政策背景下,多举筹措资金,组织各预算单位不断压减一般性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复的预算目标。为切实增进我区民生福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我局真抓实干、积极作为,财政管理工作成效突出,于2021年6月份获得广州市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获得市级奖励一千万元。

        2.稳步推进我区数字财政建设。根据财政部及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部署,以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为契机,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用系统化思维全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通过将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制度执行力,初步形成了“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推动我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已建成,实现了全区统一规范的预算管理。

        3.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代理记账许可证管理工作。大幅压缩审批时限,承诺1天完成审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让群众“零跑路”,打通行政服务“最后一公里”。2021年,共办理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案件67宗,对广州市世运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等67家公司发放了《代理记账许可证》。

        4.推动全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优化。强化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健康发展。2021年,我局共办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10宗,受理6宗,当事人撤回投诉2宗,作出投诉处理决定4宗,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布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建立了以案释法的政府采购案例库,推动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公正、透明,营造优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强化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决定内部合法性审查工作,把好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关”。组织开展涉及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法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起草或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审查清理。经清查,我局制定的财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均未有不符合上位法和“放管服”等改革精神的内容。

        2.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按照《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规范财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有效提高财政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推进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2021年以来,公有资产、国企改革及财政管理涉及法律重大事项均征求并采纳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有力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财政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标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推进财政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要求,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广州(双公示)等平台公开行政权力、执法主体、工作职责、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

        4.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机制,做到有诉必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并派出熟悉法律和财政业务的人员出庭应诉,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21年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2宗,开庭审理1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调撤1宗,出庭调撤成功率100%,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强化行政权力约束。

        1.推动内部层级监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全面清理财政行政执法职权,编制财政执法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重点排查预算安排、资金分配、财政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非税管理和会计管理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综合评定廉政风险等级。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多种手段,实施分类防控、分级监督,做好预防、有效监控、及时处置等管理工作,达到全面有效防范的目的。

        2.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公开全区61个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组织全区234个部门下属单位统一公开单位预算,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督促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向纵深发展,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五)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部署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专项工作,为顺利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实支撑,扫除障碍,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落实见效,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下,我局的财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财政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学习时间少,业务培训较少,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存在程序意识淡薄,证据意识不强,证据采集、保存不专业。

        二是财政法治人才较少。法治财政人才要求具备懂财政、通法律的过硬素质。当前,二者能很好结合的人才较为缺乏,法治建设能力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民服务作为法治财政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航空枢纽都会区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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