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粤法治委发﹝2021﹞5号)、《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花法治委﹝2021﹞1号)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思想认识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批示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局党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二是认真规范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粮食安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城乡融合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行政权力,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抓好宣传教育,提升学法用法依法执政能力
局领导带头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等,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各工作领域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建立并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突出工作重点
1.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推动行政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加强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决策公众参与力度,我局牵头制定了《花都区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决策机制的意见》和《花都区关于完善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公众参与决策机制的意见》并征求了相关25个单位意见,于11月5日经区政府审定,由我局印发实施。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根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3月对核准项目进行抽查,10月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局已备案项目进行跨部门联合抽查,抽查方式为实地核查,重点检查项目单位是否按备案或核准内容实施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积极做好联审决策和并联审批工作,实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报批。落实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办的工作要求,实现网上入件、网上出件,杜绝体外循环和变相预审行为。
2.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开展双公示工作。制定我区“双公示”工作方案,组织全区职能部门参加市“双公示”工作业务培训会和市信用工作专题会议,落实专人专责,建立三级责任人机制,全面完成区级指标任务。建立每日通报机制,及时指导各部门落实政策要求和“双公示”数据任务,保证“双公示”数据准确率、及时率达标,截至12月31日,我区数据准确率100%,及时率99.9%。
二是持续推进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市“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任务。完成我区25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市场主体退出台账工作。督促区财政局做好国有(集体)企业失信专项治理,推进符合条件的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清算,全部完成出清工作。
根据《广州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营商环境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花都区“广州营商环境日”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发动全区通过张贴派发宣传资料、开展宣讲活动等形式宣传《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废止了与该文件不符的14份停车收费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各停车场经营者对照停车场的性质,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在不超出统一的差别化收费标准前提下,由停车场经营者在穗发改规字﹝2021﹞2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收费方案,不需要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极大提高了行政效能。
4.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指引》的要求,我局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还不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投资、粮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设计等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力度还不够,致使部分工作人员及群众的法治意识不强。
二是我局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目前,我局设立的案审委员会严重缺乏具有法律学历和律师职业资格证的人才,不能及时把控一些中心工作推进中涉及到的法律风险,影响了部分工作效率。比如在开展政府机构和国有(集体)企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摸查我区政府机构和国有(集体)企业涉诉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后,因法律知识的缺乏及对法律流程规定不熟悉,影响了工作推进的思路,只能求助于第三方专业法律机构。
三是合法性审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局只有外聘律师一名,只能提供法律咨询及合同文本的审核服务,无法兼顾审查局行政决策、行政公文、行政行为等所有工作步骤的合法性,对专业性强、技术性强的专项工作更难以提供风险评估服务。
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采取板报、橱窗、微信、短信、电子显示屏、张贴海报等方式广泛宣传,尤其是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关键条文的宣传,突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法守法,营造法治氛围。二是突出以领导干部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双公示”工作,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指南,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公示、案例归集和修复工作。根据我区“双公示”数据质量情况,继续加强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对新版本“双公示”的录入规范进行协调指导。定期通报信用信息数据公示和案例归集情况,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信用数据应用。根据《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有关要求,指导我区行政处罚职能部门和信用修复申请人做好信用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