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以来,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作风,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广东省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传达学习,创新宣传手段,推动学习宣传向纵深发展
一是组织学法考试,按照区法宣办通知要求,机关公务员登录“广州市公务培训网络大学堂”参与考试,事业编制人员登录“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参与考试,2021年度学法考试我局共176人参考,参考率达100%,通过率达100%,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律知识筑牢基础。二是组织我局6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4月份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5名新入职在编人员参加11月份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加强执法队伍法治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储备力量。三是召开《民法典》主题宣讲会,邀请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徐嵩律师为我局讲述《民法典》的出台时代背景、基本法律精神及重大意义,并结合案例对《民法典》进行细致解读,拉紧全局干部职工法治交流的共同纽带。四是举办2020年“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倡导“宪法进工地”、“宪法进机关”,着力提高建筑工人群体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宪法意识。五是组织各行业开展专题普法宣贯会议,引导广大建筑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学法、守法意识;提高区混凝土行业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行为;要求各参建单位务必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好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质量首要责任。六是推动普法宣传进小区,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和各镇街在小区内发放、张贴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强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七是利用花都湖法治园地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建筑行业和房屋安全等与我局职能相关的宣传海报,以图片、案例等方式深入浅出地为广大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普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强化局党组领导主体责任,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依据《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开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开展主要负责人(共六名)述法工作,并将述职报告在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二是领导带头学法。制定印发《2021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列入,细化《2021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表》,集中在11月安排全面依法治国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内容。今年已组织四次专题集体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三是坚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行政应诉要求案件执法科室分管领导出庭,落实行政执法领导责任制。
(三)加强法治引领,夯实制度基础,推动依法解决问题
一是强化普法工作领导责任。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指示和部署,调整我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法规科,具体负责开展我局普法的有关工作。二是主动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程序要求。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工作,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查询。四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重大行政执法事项范围,明确审核程序和审核责任,加强局内部执法监督。五是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制定《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制作指南》,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案卷归档,提高执法水平与质量。
二、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
(一)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率先出台多项举措,推动法定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预售许可证业务网上办理,企业线上申报,我局线上审批、出证,无需到现场办理。其中房屋管理系统项目概况申报资料缩减至11项,商品房预售许可(含预售变更)申报资料缩减至13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核工作人员,通过“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及动态监管系统”,实时查询到商品房项目混凝土浇筑记录,掌握工程建设的形象进度。二是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在全市率先试点全面实施规划、人防、消防、施工许可四证跨部门联办,企业可根据完成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等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四证或三证联办的模式,只需网上一次提交申报,实现“全程网办、并联审批、同步发证”,将四证的法定总办理时限由4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切实解决企业在施工报建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归属感、获得感。三是推行“拍地即拿证”“拿证即开工”,对有意向通过公开出让取得用地的有关单位提供土地出让前规划服务,开展设计方案批复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模拟审批,待用地单位取得使用土地证明文件后,换发正式批复文件,极大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实现拿地即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开工建设。四是持续优化并扩大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的规模。按照市级有关要求,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范围由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扩大到10000平方米,并推行购买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继续按照全流程六步走、审批11个工作日、企业办事零成本推进,让更多的改革惠及企业,聚焦“企业所需,群众所盼”。
(二)以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为政府形象,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推进文明规范执法
一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行政处罚法》新修订内容,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制作指南》,对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规定,确保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法律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二是加大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有关物业管理行业监管方面,联合市场监管、金融、教育、公积金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在花都区范围严厉查处和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今年来我局已十次向花都区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科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方面,2021年1月-10月,我局在监工程688项,房建工程面积2499.19万㎡,市政道路长度981801.32米,总造价1152.84亿元,其中,新增监督工程184项,含房建项目162项,建筑面积约502.59万㎡,总造价约395.94亿元;市政路桥工程22项,规模约33522.28米,总造价约26.7亿元。共出动质量监督执法人员3968人次,抽查工程1854次,共发出抽查和整改通知书1854份;监督抽检现场主要建筑材料,其中钢筋原材、钢筋焊接接头、砼试件、蒸压加气砼砌块、砼拌合物氯离子含量、塑料给排水管材、电缆等共1573组,合格率100%;对21项工程的结构实体质量进行中间评价;召开警示约谈会议48次,召开质量问题处理协调会议14次;共办理重要分部中间验收登记313项,监督竣工验收96项。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共进行三季度质量专项检查,发出自查自纠表格506份,抽查工程项目62个,发出执法抽查通知单304张。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方面,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完善全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广州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建筑业诚信体系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监督机构、施工企业、工地现场安全生产排查治理联网,实现政务工作的“一体化、全网化”办理。同时利用手机移动端“建设云”系统进行工程定位、工程形象进度及危大工程上报、监督检查、处理文书(整改通知)等工作,以便进行整改闭环和电子化数据管理,提高日常执法监督的工作效率。有关混凝土行业监管方面,加强“三禁”执法监督检查与袋装水泥行政许可审批;委托区混凝土协会挑选七名专家与检测中心技术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15家在生产混凝土企业进行两次全面大检查;定期例行对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扬尘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进行巡查,做到混凝土企业监管常态化。三是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和能力。我局与花都法院共建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通过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健全物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把诉调对接工作室打造成为司法为民的窗口、纠纷分流的枢纽、定分止争的阵地,为编织花都“多元化解网”注入更多调解力量。
三、存在不足
一是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仍需要做深做细,执法理念转变仍不够彻底。二是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衔接保障工作仍存在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贯彻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实施意见,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优化从轻、减轻及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积极转变执法思维,实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明确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机制、办理流程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确保每一宗案件办理都能全程交接跟踪到位,做到可回溯管理,杜绝出现不答辩、不举证、不出庭的情况。三是积极贯彻《花都区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落实镇街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确保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服务意识,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指导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