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现将本单位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和领导核心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三农工作。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2022年度学习计划,把法制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之一,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二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能力。局党组理论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一规划两纲要”为主线开展专题学习和个人自学,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党组成员年度述法制度,其述职述法报告在局机关公示栏公示。四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乡村振兴项目和农业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始终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科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一是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推进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全局的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吸取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自觉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慎重决策、慎重用权。二是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2022年,安排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新提拔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主题教育培训班,全面提高中层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三是组织局机关下属单位281名在编人员完成2022年度学法考试任务,所有在编人员均按时完成学法考试要求,通过率100%,优秀率100%。
(三)健全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不断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一是持续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制度、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机制。二是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三是强化法律顾问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合同审查、重大决策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确保决策合法化、科学化。
(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闻令而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2022年,面对我市汹涌而来的新一轮新冠疫情,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闻令而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抗疫期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根据各个时期派出8000多人次组成多支突击队合力支援花东镇、新华街、秀全街、白云区、海珠区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管控区内完成“扫楼”1445个,“扫街”3620个,排查重点地区来穗人员33562人。二是严厉打击走私行为,防止新冠疫情通过非法物流传播。制定反走私、反偷渡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由任忠副局长亲自带队,组织综合执法科对渔民开展现场教育会4次,派发反走私和反偷渡宣传小册子100多份;与45艘在册渔船签订《反走私反偷渡承诺书》;采取“5+2”的巡查方式,加强水上反走私反偷渡执法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80余人次进行水上巡查,有效打击违法分子利用渔船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斩断新冠疫情水上输入链条,有效防范辖区境外疫情输入。
2.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2年,本单位接收和办理信访事项27宗,已办结26宗(其中1宗未到期),主要涉及代耕农民入户和房屋安置、土地确权、消费纠纷、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问题等信访事项。受理12345热线工单211件,其中咨询51件、投诉80件、求助41件、举报34件、建议5件,按时完成率100%。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办结1宗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为3户村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法律法规讲解,引导其通过仲裁等途径进行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减少村民通过上访等途径反映情况。
(五)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2022年,本单位及时依法回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6条。所办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实时在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2.优化政务服务能力。本单位持续加强承接市级下放事项管理,积极与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区政数部门联系沟通,推进实施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参照市局“一照通行”事项,做好本单位“一照通行”事项的前期上线准备工作。为确保电子证照的可用率,继续推进电子证照存量登记,对事项的用证清单开展定期核查,确保事项的用证信息准确、完备。全面规范告知承诺的实施条件和程序,完善以告知承诺为主的行业准营制度,现本单位“承诺制”事项数3项,“容缺受理”事项数3项。以“好差评”优化政务服务,完善评价监督渠道,提高主动评价率,政务服务满意度达100%。
2022年,准予许可发证197件,审查合格199件,在承诺期内办结率达100%,办事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无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现象。
3.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目前本单位目录实施清单认领率为100%;实施清单数85项,依申请事项共73项,即办件事项数81项,即办件占比97.64%,减时间97.49%;可网办数85项,免提交材料146份,免提交比例32.88%;证照关联比例33.11%。以上指标均达到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考核的目标值。加强电子证照统筹使用,及时同步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
(六)完善法治体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本单位现有公职律师1名,常年聘请1名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合同审查、重大决策等方面进行指导服务,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提升了本单位依法行政和综合执法能力。2022年,公职律师审核农业违法案卷17份,审核合同协议139份,严格把好本单位行政执法的案卷和合同协议的质量关。法律顾问协助本单位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宗(二审胜诉),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次,并就马岭村2000亩坡地转包关系、全区存量债务处理、劳务工伤等重点难点问题出具了法律意见,有效防范降低了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
2.持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本单位收到行政诉讼案(二审)1宗: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2〕粤71行终1270号)。因花山镇洛场村社员江学声对本单位颁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引发的行政纠纷案一审败诉,提出上诉。本单位拟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律师出庭,庭审结果维持一审判决。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利用公职律师专业特长,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程序公开征求公众、专家意见,切实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性竞争审查,不断提高公众共同参与的法治意识。2022年,共审查《花都区畜禽养殖管理实施细则》(修订)1个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制机构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审核意见。
4.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一是根据《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本单位重新修订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情况、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依法行政,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8项,抽查对象数量67家,联合抽查任务数2项,抽查对象2家。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本单位在执法行动中,各监管环节的执法巡查出动人员10145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3337家次,依法查处各类农业案件17宗,罚没金额21893.1元,其中农资类行政立案11宗,移送涉刑线索6宗,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存在,未接到相关投诉。
5.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市政府下放镇街的执法事项依职责认真指导工作。一是举办《2022年花都区镇街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邀请市局专家对下放镇街的5项农业农村部门执法事项具体案例进行评讲,并现场与各镇街分管综合执法的领导及执法人员交流、研讨执法办案存在的困难及对策。二是派出业务骨干充当“导师”坐班蹲点各镇街“传、帮、带”,与各镇街综合执法大队深入交流学习,指导办案。今年以来,共现场指导镇街21次,网上指导10次,移交线索10宗。三是着力指导各镇街做好农村宅基地执法,深入到各镇街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督导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共指导镇街处置农村宅基地问题30宗次,到镇(街)指导、核查20余次。
6.推进执法窗口示范创建。为发挥标杆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本单位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经农业农村部核查评审,被命名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七)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加大农业普法力度。一是制定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及清单。二是通过在花都湖设宣传版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涉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在“2022年花都区春耕生产现场会”进行普法,派发宣传小册、宣传单张等1224份,为新一年全区农业生产打好基础,确保粮食、蔬菜等农产品增产提质,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四是邀请法律专家开展民法典专题法律讲座。五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进一步增强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牢固树立“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六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301人观看了《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不履行行政职务案》旁听庭审视频。通过旁听庭审这种真实直观零距离的“法治教育课”,真正达到以案释法、以法析案、增强守法的效果。七是做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采取“线上+线下”齐参与的形式,制作一批法律宣传海报及小册子共1000多份,派发到下属各单位、村,促使广大村民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八是在花都湖湿地公园举办主题为“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关爱水生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和谐家园”普法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九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一是加强与区司法局沟通,结合本地实际,草拟本区实施方案,经征求各镇街意见,于2022年3月21日联合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二是对经审核认定的122户学法用法示范户颁发标志牌并制定法治培训工作计划。受新冠疫情影响,充分利用粤政易、微信组建区镇、镇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群,将法律常识、涉农法律、典型案例分析及普法微信公众号通过线上开展法治培训,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培训不足。由于受到今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培训力度不足。
(二)农村普法效果有待提高。普法宣传形式单一,以派发资料为主,以案释法、专题法律讲座开展不多,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不能深刻理解法律条文的内容。
(三)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有待加强。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自广州市行政执法“两平台”部署以来,缺乏有效的培训,执法人员应用“两平台”开展行政检查办案率不高。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工作有效结合,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工作。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线上线下互动,充分考虑公众接收习惯和接受能力,利用新媒体,加大以案释法,制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内容,强化农村普法效果,使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
(三)提升综合执法水平。以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为契机,聚焦执法主责主业,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监督,全面落实广州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水平。
(四)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继续做好行政审批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信息化改革的调整工作;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提高网办率,缩短行政审批流程,加快推进花都区“数字政府”建设。
(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双公示系统等公开平台,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条例,从服务社会的理念入手,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