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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1 15:41    文章来源: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2 年工作要点》、《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2 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退役军人事务各项职能,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升队伍能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军同志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强同志作为分管负责人,局办公室牵头抓具体工作,其他业务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的职责明确、分工到位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增强法治能力。认真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建立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集体研讨学习5次,组织相关法律宣传活动28次。组织局公务员申请执法证件工作进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100%,合格率100%。组织为期3天的“城市基层干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主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城市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协助市局开展各类培训5场250余人次,不定期对全区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各类培训8场4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三是规范执法程序。制定印发《花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活动和人事、采购等重点环节的活动的监督,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坚持每周将主要工作纳入督办事项,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推进改革,提高政务效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退役军人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的职能,正确处理好与市局部门、区其他部门的关系,着力推进区退役军人工作建设。完善对镇(街)退役军人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工作落实。建立健全督察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重点完善局党组会议议定事项的闭环管理措施。二是主动公开政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4条,深入学习贯彻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提示函》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庭应诉。三是深化简政放权。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梳理我区政务服务权力事项清单、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权力事项清单,做到权力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解决军人退役报到、入户、社保、医保等多次跑、多头跑的问题,方便群众办事。

  (三)履职尽责,提高工作实效。一是补齐短板弱项,全力做好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制定下发《花都区创建省双拥模范区考评实施细则》和《花都区创建省双拥模范区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区创建省双拥模范区动员部署会,会同各成员单位收集整理145项实施细则台账资料,并上报双拥创城系统。组织召开优待证申领动员部署暨双拥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双拥创建工作。加大“双拥模范区”创建宣传力度,多次对双拥宣传点进行实地考察。深入驻区团以上部队调研,定期开展军地联席会议,推动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全力解决驻区部队官兵“三后”问题、历史遗留问题等相关事宜。协调驻区部队积极开展“3.5”学雷锋、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爱老敬老系列便民服务活动。春节期间,召开各类慰问座谈会共279次,发放慰问信2万多封,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驻区部队(含广州警备区),发放慰问品、慰问金累计975万元。二是落实优抚政策,扎实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积极做好审核呈报参战涉核退役人员、伤残军人认定和伤残关系转移、带病回乡、在乡复员军人、三属以及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等身份认定工作,为优抚对象发放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1406万余元、门诊补助100万余元,为三、四级残疾军人发放护理费30万余元。有序开展花都区优待证申领发放和建档立卡工作,召开申领工作动员部署会,拟制下发区本级优待证办理工作方案,建立了区、镇(街)、村(居)联络机制,利用微信公众号,通过政策法规宣传、网上咨询等频道,及时发布优待证政策法规、官方消息。先后对1300名信息不完善的服务对象进行归档整理,开展优待证业务培训3场120余人次。三是加强褒扬纪念,大力弘扬革命传统文化工作。“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以多种形式提升网上祭英烈活动的公众知晓率。全年烈士陵园接待社会各界人士共6万余人次。先后对花都革命烈士陵园的纪念碑字体进行更新维修和对陵园的树木进行绿化。完成全区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校核和烈士褒扬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四是落实阳光安置,合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圆满完成19名2021年度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工作,分两批次组织全脱产培训。做好2022年度17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工作,持续推进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充分利用“互联网+”和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等平台,多渠道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创业。4月11日,联合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线上举行花都区第二期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班,36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5月11日,组织38名退役士兵参加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特警大队线上直播带岗专场招聘会。五是用心用情服务,助推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为全区22000多名退役军人高标准建立并更新纸质版台账资料。春节期间,开展大走访活动,向155户生活困难退役军人送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用好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为16名服务对象帮难解困,拨付40.55万元。先后组织区红棉老兵志愿服务队开展“弘扬传承雷锋精神、践行志愿服务理念”系列活动、走访慰问活动及抗击疫情志愿服务活动等1000余场次,得到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六是守好工作底线,严密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始终把退役军人利益放在首位,利用各种途径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兵役法》以及省、市各类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法规,指导各镇(街)定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镇(街)工作人员业务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交流学习。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开设法律援助窗口,为全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援助98人次。完善三级信访体系,成立局权益维护专班,镇街设立信访代办员,村社设立信访信息员,抽调2人参加区信访维稳应急处突专班,进一步畅通情报收集研判与维稳处突渠道。七是强化两个待遇,提升军休服务社会化水平。认真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定期做好调资增资工作,让军休干部感觉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开开心心地生活,安享晚年。组织20余名军休干部参观总体国家安全观花都教育基地;顺利完成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组织的军休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获得三星级军休服务机构评级;完成常态化走访和节日慰问6人次(因疫情原因减少了慰问);组织军休老干部接种疫苗和疫情防控,无一人感染新冠病毒。

  (四)健全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认真抓好建章立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本级各项工作制度方案,坚持每周将主要工作纳入督办事项。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和预算公开,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扎实开展2021年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二是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落实集体重大事项和重要执法工作集体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执行,从机制上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机要、保密等相关工作。严格抓好工作执行,通过自查等多种手段,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全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意见》精神,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局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参与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的审查工作,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增强行政措施的可操作性,防范行政风险,节约行政成本。四是坚持普法学法制度化。局党组始终坚持把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学习。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政策法规等列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增强应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设置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法规信息公开专栏,在花都湖法规专栏宣传《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法规,增强退役军人事务信息透明度,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参加培训、举办法律讲座、考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不断完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全局人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要求,同时利用局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等时机,组织开展党章、党内法规、宪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抓好党章、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职能,制定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的法律法规。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讲明政策,疏导情绪,矛盾攻坚化解活动取得一定成效。对一些诉求合理、生活存在困难,要求给予帮扶解困的,搭建就业平台,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开展个性化帮扶,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是双拥创建工作量大。目前,我区正逐项对照考评实施细则,全力做好新一轮双拥创建中期调研考评工作,但后续工作量还很大,还需进一步收集整理资料,营造创建氛围,争取全区各单位的大力支持。

  二是信访化解难度大。“两参”人员问题反映诉求情况突出,并扬言要到上级党委、政府部门反映,而且不达目的不罢休, 目前区还没有确实可行的方案用于解决“两参”人员问题。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切实落实好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权利保障,防范社会风险,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制度建设。立足我局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文、清理、保密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建立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退役军人“一件事”办理,推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新机制,打造最优法治化环境。

  三是努力构建矛盾防范化解机制。全力抓好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制定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首办工作责任制,减存量防增量,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强化政策落实,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挥好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诉求有渠道、服务有保障。

  四是依法规范履行职能。树牢“懂军人、爱军人,全心全意服务退役军人”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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