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穗法治委﹝2022﹞2号)《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花法治委﹝2022﹞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思想认识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批示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31日上午,召开第6次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部署。
二是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议的第一议题,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行政的良氛围。
三是认真规范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粮食安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城乡融合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行政权力,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做好专项整改工作
根据区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整改工作。一是印发实施了《花都区关于建立健全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决策机制的意见》《花都区关于完善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公众参与决策机制的意见》《花都区关于完善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意见》《花都区关于完善工程建设类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意见》。二是牵头建立了企业投资项目信息联动机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经我局核准和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信息共享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三是印发实施了《花都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要点》,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外部影响可控性等方面的审查要求进行了明确,提高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前审查质量和效率。四是扎实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常态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每月15-20日期间对审批、备案、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定期核查,平时开展不定期抽查,并做好核查记录台账资料管理。
2.做好区审批权限内的项目审批工作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积极做好联审决策和并联审批工作。加入区各行业联审决策专业委员会,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投资及合规性情况等内容进行联合评审,稳定建设方案,今年1-12月参加了大涡路、国际冷链物流项目周边道路、富邦路等多个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联合评审会议。
3.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上半年已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监管事项抽查工作,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对2个项目进行检查。同时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计划下半年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已备案或核准项目进行部门联合抽查,抽查方式为实地核查和网络监测相结合,重点检查项目单位是否按备案或核准内容实施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4.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根据《广州市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3年)》(穗信用办〔2022〕1号),制定印发了《花都区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花信用办〔2022〕3号),明确建立失信治理长效机制、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质量、助力中小企业纾困发展和促进信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五项工作内容,落实区内责任分工,各部门工作落实到人,并将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区营商环境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同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和各镇街建立实时反馈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及时打击清理“征信修复”虚假宣传。
5.确保“双公示”等信用数据和工作信息归集质量
一是根据广州市“双公示”评估工作,印发《花都区信用办关于落实广州市“双公示”评估工作的通知》《花都区信用办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数据源单位建立三级责任人机制,严格落实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覆盖、准确录入“双公示”数据工作要求。二是迅速核查我区“双公示”异议信息,向职能部门发函,建立核查反馈急办机制,及时向市信用办报告核查结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做好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服务工作。三是落实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归集工作,建立信用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明确信用承诺相关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及时挖掘收集亮点工作信息上报。
6.加强营商环境创新制度供给
一是区营商办开展《花都区亲商助企二十六条》的阶段性评估和升级修订有关工作。结合2020年3月《二十六条》实施以来的成效和存在问题,会同措施10个牵头部门对《二十六条》开展阶段性评估,结合区委主要领导在《二十六条》专题会议的指示精神,研究借鉴全国先进地区改革经验,形成《二十六条》修订版,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提交材料。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1〕59号)有关要求,不新增开展评价,全面摸查和规范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二是政策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区营商办组织开展“花都区市场主体民意调查”项目,对我区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调查,积极了解企业关心的政策难点、执行堵点、监管盲点、体制痛点,共完成有效调查问卷413份。
(三)组织学法用法,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把宪法和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今年来,新调入及新任干部均参加了局组织的法治学习。
二是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广东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平时工作中,我局注重发挥律师作用,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各项工作。如我局对外合同、协议的签订,都需律师审阅签字确认为前提,对合同、协议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律师都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意见。截至12月,广东誉理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办理工作任务总数为62件,审查合同46份,参与协调事宜3件,提供法律咨询22次。
三是组织年度学法考试,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7月28日至8月12日,我局组织在职干部职工利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并在不同系统按时独立完成学法考试,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根据区司法局和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花都区国家工作人员线上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5月27日上午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旁听了两场次的庭审活动。9月7日,派人参加花都区狮岭法庭现场庭审旁听活动。
四是组建了由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普法宣传队伍,深入社区开展宪法等普法宣传,受到群众好评;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活动,担任普法志愿者,开展禁毒法等宣传。如1-12月深入新华村、田美村、五华村、三华村、横潭村、新街村、大陵村、莲塘村、大涡村、新都社区等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广泛进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禁毒工作等法规宣传。
五是抓好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在区花都湖法治文化园地(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如宣传《广州市花都区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服务指南》、宣传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政府投资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贯彻宣传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价格政策宣传等相关内容,为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相关工作信息提供便利。
二、存在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还不够,部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只有外聘律师一名,只能提供法律咨询及合同文本的审核服务,无法兼顾审查局行政决策、行政公文、行政行为等所有工作步骤的合法性,对专业性强、技术性强的专项工作更难以提供风险评估服务。
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关键条文的宣传,突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法守法,营造法治氛围。
(二)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做好“双公示”工作,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指南,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信用信息数据公示、案例归集和修复工作。根据我区“双公示”数据质量情况,继续加强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定期通报信用信息数据公示和案例归集情况,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信用数据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