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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1:38    文章来源:花都区司法局     【 字体:   】  访问量: -

  2023年,花都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精神,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推动依法治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在2022年度广东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考核中,我区名列全省第一。此外,我区连续四年(2019、2020、2021、2022)获得法治广州建设考评“优秀”等次。法治政府建设连续三年(2020、2021、2022)获广州市督查激励。新华街、狮岭镇被评为广州市第二批法治镇街。狮岭司法所被评为“广州市示范司法所”。1个项目获评广州市法治建设创新项目二等奖,2个项目获评三等奖。炭步司法所所长刘凯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且获评“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并纳入市人民调解专家库。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依法治区推进有力

  1.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全面依法治区

  一是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2023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印发花都区落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任务分工表,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三是扎实推进新华街、狮岭镇开展第二批广州市法治镇街培育项目工作。2023年3月,新华街、狮岭镇被评为广州市第二批法治镇街。

  2.强化考评督导,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落实

  一是对全区62个单位开展2022年度法治花都建设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区绩效考核。二是组织开展2022年度述法工作。实行年度述法“全覆盖”,并在全市率先设立“1+N”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三是印发《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开展实地督导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依法行政工作高效实施

  1.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及时组织局党组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立足职能推动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应诉工作,全方位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公布发布机构概况和工作动态等信息,提升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统筹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2023年,为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镇街出具法律意见1438件,此外,参加各类涉法协调会议673次。二是编制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2023年共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10份,审核5份重大行政决策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3.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复议监督职能

  2023年1-12月,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86宗,同比增长66.53%,审结复议案件716宗(含上年转结60宗),直接作出撤改复议决定64宗,经调解后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102宗,调解率14.24%,综合撤改率23.18%。一是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区复议办电子邮箱,实现“无接触”“零跑动”收案。2023年通过无接触方式收案占比63.10%。二是建立和完善“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分类处理工作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三是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季度通报制度,发挥好行政复议“纠错一件、规范一片”的功能。四是联合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建设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花都工作站。

  4.继续加强行政应诉体制机制建设,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2023年,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10宗,其中一审83宗,二审27宗,行政应诉工作整体平稳有序。一是制定《花都区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全流程督促跟踪机制若干措施》,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行政应诉案件跟踪办理。实行行政应诉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杜绝“四不”问题发生。二是甄选三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指派专门律师承担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及法律咨询工作,充分发挥好外聘法律顾问作用。三是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率纳入法治花都考评范畴,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区各单位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66次。

  5.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花都区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十项工作举措》,组织区各单位报送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及2023年度联合检查计划。二是开展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应用培训,强化审批网络化和案卷电子化,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升执法效能。三是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数据“每月一报”,并纳入区智慧监管平台,开展“每月一巡”,编制每月专刊。实行基层司法所参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共抽查镇街执法卷宗合计396宗。2023年,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已累计立案17653宗,结案17204宗。四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区各执法单位共计364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加强行政执法证办理工作,2023年共办理行政执法证324件。

  (三)公正高效司法扎实推进

  1.推进“五个社矫”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法治社矫”。发挥延伸管教警察作用,创建前置入矫教育“四个一”工作方法,开展前置入矫教育1130人次、训诫教育41次。与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共建共治执法队伍。二是打造特色品牌,实施“精准社矫”。开展“每月一主题”教育、扫黑除恶宣传、劳动回馈社会志愿服务、“春风行动”促就业等活动。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41宗,形成客观公正的调研报告。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创建“花开有序 未来有你”特色品牌服务项目,邀请专业心理教育老师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性化心理辅导和教育。三是筑牢安全防线,实现“平安社矫”。开展防范个人极端行为和命案防控专项行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社矫”。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录入率保持100%,全区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率达100%。五是强化预防监督,深化“廉洁社矫”。组织社区矫正专题培训5次。联合区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2.精心组织,切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广州市花都区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确保选任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组织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培训,对选任工作涉及的重点环节、重要程序、重要事项逐一对照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三是多渠道宣传,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同时开通咨询热线,全面解答群众问题,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知晓率、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公共法律服务全面优化

  1.加强法治创新,打造全省首家法治标杆园区

  以广州花都(国际)汽车产业基地为载体,集聚公检法司、相关执法部门等法治资源进驻园区,创新推出《广州花都(国际)汽车产业基地法治园区“5+6”法治惠企服务清单》,做好主动服务“5件事”,建设有呼必应“6平台”,贯穿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争议调解各领域,合理运用“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多元调解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全方位提升园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力打造全省首家法治标杆园区。

  2.充分发挥律师作用,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一是区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律师党员先锋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助力“10号工作室·党群连心桥”服务群众活动,累计发动律师约1480人次参与活动12次。二是组织花都区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村(社区)党支部加强红联对结力量,2023年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公益救助等活动29场次。三是选定狮岭镇合成村、花山镇东华村、花城街紫荷社区为2023年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示范点,以点带面,激发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023年,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服务8639件/次。

  3.落实实体平台规范化管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通过广东法律服务网运营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公法实体平台网上排班值班制度。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响热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三是助力打造广州首个公共法律服务示范村,推动狮岭镇合成村公共法律服务室提档升级,有序推进示范室及示范村建设工作。2023年,我区各级公法实体平台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2216人次,区公法中心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指派工单261件。

  4.增进法律援助服务,力求便民利民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针对特殊群体,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贯彻落实申请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是组织线上业务培训。对新入库的法律援助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岗前培训,推动法援律师熟悉并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援助服务规范。2023年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0余宗。

  (五)普法宣传落实有力

  一是组织召开2023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二是组织召开2022年度、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三是组织开展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活动,以考促学。四是对全区“法律明白人”开展2022年年度工作考核,并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座。五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确定新雅街岑境村和秀全街朱村作为花都区2023年省级创建单位,赤坭镇竹洞村被上级确定为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培育单位。六是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未成年人保护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利用时间节点开展各项普法宣传活动。

  (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积极推动区人民法院、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派出所“一院三所”之间的协作与联系,整合调解资源,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优化诉前联调。对经甄别符合非诉调解类型的案件直接进入联调程序,依托ODR系统形成“诉讼引调-纠纷调处-司法确认”的全链条机制。二是深化警调联调。由派出所抽调辅警进驻司法所,发挥警力优势,共同做好非治安案件类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三是强化所所联调。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所扎根基层、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强化与司法所、派出所等的沟通协调,优势互补,联动解纷。2023年,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13宗,成功调解1594宗,成功率98.82%。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监管风险。随着经济发展,异地务工人员增多,且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核实经常居住地大多流于形式,当前重点地区外地户籍社区矫正对象占比达81%,该部分社区矫正对象中,二分之一以上无固定工作,流动性强,监管难度大。

  (二)行政复议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三)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及消防委托执法改革后,镇街执法任务较重,相应的人员、机制建设需逐步完善,目前执法领域多集中在城管方面,需进一步拓展。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谋划推进年度依法治区工作,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深化打造全省首家法治标杆园区;持续做好迎接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年度法治广州建设考评迎考工作,组织开展年度法治花都建设考评工作、年度述法工作。

  (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有效运行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花都工作站调解工作。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贯彻工作。

  (三)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统筹指导。发挥好行政应诉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引作用。召开全区败诉案件分析研究会,强化重点败诉镇街的培训指导力度。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四)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地见效。继续实行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数量定期通报,督促各镇街扩展执法领域,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五)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抓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分段分类和个性化矫正;加强特困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进一步推进帮教社会化;继续深化“一院三所”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六)落细落实各项普法与依法治理任务。持续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继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开展2024年度花都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司法庭审活动、学法考试活动;持续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为不同群体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七)持续擦亮党建品牌底色。充分发挥花都律师“智囊”“参谋”“顾问”作用,探索构建律师行业党建品牌护航广州北部增长极建设“2+N”模式,优化“党建+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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