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2”思路举措以及“国际空铁枢纽、高端智造基地、创新活力都会、绿色宜居花都”的发展目标,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专题宣讲1场次,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3场次,党组成员到下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宣讲10余场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其精神实质,提高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意识。
2.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
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1+N”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增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监管和服务模式,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和涉河建设行政许可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并严格实行水土保持方案承诺制管理。根据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及时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和涉河建设项目方案审批信息在区政务服务网平台进行公示公开,让群众获得第一手资料并接受社会监督”和“重视节水宣传,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均开展系统节水相关宣传活动,贯彻全面节约战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增强公民节水护水意识”2项自选清单。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局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并印发《花都区水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水务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反腐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深化“庸懒散”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六治六提”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整顿,严抓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散慢等问题,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曝光有关人员和问题,推动作风转变。2023年,局机关纪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党内法规的行为,严厉党内纪律处分,对2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完成各类信访案件4起。
3.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制定了《花都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花都区水务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制度(试行)》《花都区水务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等11个规章制度。明确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围绕机关党建、人事、财务、信息化、公文审核、工作秘密管理、值班信息办理等方面制定和修改各类文件10余件,全面提升局内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程度。
4.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23年,我局制定并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3年度广州市花都区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内部法制审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查等程序,做到合法合规、程序正当,保证了文件的质量。
(二)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1312”思路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抓好主动公开、重点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完善机制体制工作,依法依规抓好依申请公开。全力推进公开标准化,组织修定完善局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标准。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9件。
2.精细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我局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增加行政许可的便捷性。一是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在区政数局的统筹安排下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使用,争取全程网办,一网通办,提升审批效率。目前所有许可事项均可全流程网办,一网通办,增加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应用,努力实现申办人零跑腿。二是精准压缩办理时限。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的实际情况,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经办时间共压缩661.5天,时间压缩率达到了93.8%以上,最长办理时限不超过4天,即办率达到了75%以上。三是准确精减申请材料。根据省、市要求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全力推行电子证照使用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区政数据做好电子证照使用,减少申请材料,认真研究,共精减申请资料36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精减申请材料至2份,重复利用营业执照信息42份。
3.高质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作为局工作重点工作的一部分,组织全局机关科室及管理单位对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认真研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期盼的问题,强化制度标准,严肃责任追究,有力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8件。其中,我局办理区作为会办单位的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2宗,按区分工,主办市人大建议4宗,会办市人大建议11宗;主办市政协提案3宗、会办市政协提案14宗;主办区人大建议14宗,会办区人大建议7宗,主办区政协提案3宗,会办区政协提案2宗。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全部按期完成。
(三)落实各项制度,系统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相关主体、职责、依据、程序、清单等事前公开事项于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事前公示,统一标准制定了各类执法行为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按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数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我局实施了行政许可约505宗(次)、行政检查约4010宗(次)、行政处罚42宗(次)、行政征收193745258.31元(其中水资源费6982776.06元,水土保持费113548.43元,污水处理费186648933.82元)。
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通过制作执法案卷或者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制作和装订执法案卷档案,指定专人及时存储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声像资料,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培训和监督检查,严格案卷、声像资料、记录设备管理,充分发挥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监督作用。
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新《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修订了《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进行法制审核,2023年完成1宗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审核。
健全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一是依法规范监管行为。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为。二是加强权利保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三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依照《广州市水务局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处罚清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做到裁量标准一致、同类事项同等处理。
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执行《广州市水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确保裁量权基准明确具体、可操作,明确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内容,做到裁量阶次细化,处罚幅度、处罚种类所对应的条件做到具体清晰。
深化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应用。一是通过现场终端设备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配备拍照、录音、录像等模块,确保在第一时间将执法证据固化,提供照片、音频、视频等多种现场证据材料。二是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执法平台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统计分析、上报备案等要求严格规范的制作文书。三是统一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据等事后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公示和政务公开、权力清单公布。
继续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落实“导师制+定单式培训+双向交流”,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我局通过线上交流、现场指导、线索移交、讨论学习等方法,举行水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和座谈交流会议。坚持“执法导师”力量向镇街倾斜,做到“有呼必应、有应必到,到后必导”要求,进一步强化对镇街水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全面落实业务指导和现场教学培训,积极协调解决镇街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协助、配合镇街相关部门开展水行政执法,稳步推进水务领域职权下放,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在镇街“开花结果”。
2.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概括,按照规定的内容要素、格式要求,认真撰写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保证按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花都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工作指引》,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有效开展公众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决策后评估等工作。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作用,2023年,我局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1次,审核合同36份。
4.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2023年,我局发生1宗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在应对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我局一方面积极准备复议答复书,一方面主动与行政相对人沟通,向其释法解疑,最终促使其主动撤回复议申请。
5.加强内部监督,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抽查。我局对2023年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抽查,按比例共随机抽检334宗(次),其中行政许可143宗(次),行政处罚9宗(次),行政检查148宗(次),行政征收31宗(次),其他行政权力(调整用水计划)3宗,指出存在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我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决策程序,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及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印章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和责任归口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突出重点、科学分配、注重绩效、规范管理”原则,规范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落实财务活动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发改、税务部门的监督,保障资金有序运转,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效益。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宪法效率,推进依宪治水工作
1.制定普法清单,落实责任制。根据广州市水务局普法宣传内容,我局制定了花都区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水务法律法规和紧密联系水务建设和关乎民生情况的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清单,明确普法责任科室和单位。2023年我局采取集中解读、现场宣传、屏幕播放、张贴图片、栏目刊登等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进行了学习宣传,进一步提升了遵法、守法意识,提升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2.增强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制定了《花都区水务局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工作方案》(第一期及第二期),举办了农村供水改造与“三同五化”、水旱灾害防御、水务高质量发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培训讲座共计14场次,参加培训共计约900人次,进一步推进了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单位建设,全面提升局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累计组织工作人员线上旁听庭审活动190人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与率、及格率均100%,参与人员都获得90分以上(优秀),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3.注重法治人才培养,提高法治人才队伍素质。一是认真落实《花都区加强法治人才建设的办法》,积极选派思想过硬、信念坚定的公职人员参加法治建设能力学习培训,提升整体法治素养。二是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咨询指导作用。三是聘请地方专业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风险较高的法制审核。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孟庆强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其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孟庆强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其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在组织机制上完善了法治宣传、普法、教育网络体系,呈现出全局学法用法普法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结合局系统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和水环境治理实际需要,机关纪委抓好上下班情况常态化检查、水管单位值班值守情况常态化检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抽查等工作,先后开展违规挂证专项整治活动,收集证书信息150余条、承诺书200余份;开展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自查,签订承诺书360余份。
(三)全面落实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方面的职责作用。2023年,法律顾问共接受我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法律咨询21次,共审阅了我局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共36个,代理我局民事诉讼1宗,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民法典宣讲专题讲座、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四)健全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2023年,局机关纪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党内法规的行为,严厉党内纪律处分,对2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完成各类信访案件4起。
(五)落实定期报告、听取报告、公开报告制度。2023年初,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孟庆强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讨,听取了机关及下属单位的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汇报,认真总结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讨论部署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同时向上级做了2022年度报告,并在我局网站公开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和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制度。
一是带头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专题宣讲1场次,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3场次,党组成员下党支部宣讲10余场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组织更新了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水务法律法规和紧密联系水务建设和关乎民生情况的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清单,明确普法责任科室和单位。
三是制定了《花都区水务局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工作方案》(第一期及第二期),举办了农村供水改造与“三同五化”、水旱灾害防御、水务高质量发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培训讲座共计14场次,参加培训共计约900人次,进一步推进了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单位建设,全面提升局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累计组织工作人员线上旁听庭审活动190人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与率、及格率均100%,参与人员都获得90分以上(优秀),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八)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完善我局内部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规章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2023年,先后制定了《花都区水务局重大决策管理办法》《花都区水务局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花都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11个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局内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标准化程度。
(九)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落实“导师制+定单式培训+双向交流”,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
(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收到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份。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我局均能实地调查,核实情况,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按时回复,得到检察院的肯定,免于追诉。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加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培养。
(二)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创新性有待提高。普法宣传活动还不够深入,法治宣传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经验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工作,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法普法活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创新普法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充分考虑群众接受习惯和接受能力,利用新媒体,加大以案释法,制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内容,强化普法效果,努力使法治成为人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行为习惯。
(三)持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提高网办率,缩短行政审批流程,加快推进花都区“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双公示系统等公开平台,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条例,从服务社会的理念入手,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