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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2-04-22 14:45    文章来源:区司法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区司法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创建,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工作不减,逐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助力我区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为法治花都、平安花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基层法治创建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项基础性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基层法治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和省以此为抓手,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花都区司法局按照“明确目标任务,规范运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的工作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每年牵头组织召开法治创建年度工作会议,部署研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区司法局根据中央和省市提出的工作任务要求,联系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从各镇街年初上报创建计划中推荐培养对象,优中选优确定创建重点村和社区。仅以2022年上半年为例,区司法局一方面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三法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另一方面,分管局领导带领普治科工作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的情况下,多次深入镇(街)的村和社区调研,督导“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压实责任。对标对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实地查看重点创建村和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法治小公园、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栏等设施,自查自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需要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

  截至目前,全区250多个村(社区)均被确认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实现了100%全覆盖。其中在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狮岭镇瑞边村、秀全街花港社区、花城街梅花社区和兰花社区被确认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2年新华街三华村、狮岭镇马岭村、赤坭镇竹洞村列为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象,花港社区列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重点培养对象。与此同时,我区还把法治创建与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相互取长补短、同步推进。2021年新雅街旧村村、秀全街朱村、炭步镇茶塘村获评“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赤坭镇瑞岭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今年我们将继续以示范引领,带动全区民主法治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助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花都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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