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区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推动花都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我区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入选2021年中国百强区榜单,13项工作获得广州市督查激励且全市排名第二,获批全市唯一“广东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数量、综合信用指数、办税服务满意度均在全市排名第一,法治广州建设考评获优秀等次,赤坭镇瑞岭村上榜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花港社区、兰花社区被评为2021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梯面镇被命名为首批广州市法治示范镇。
(一)以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督察”“考核”并举,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4次组织专题学习,召开9次区政府党组会议、1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实施《民法典》、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提升应诉应议水平等重点问题,及时部署相关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督促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强化考核监督,将“法治花都建设”纳入党政部门、镇(街)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继续做好法治广东、法治广州建设考评,认真准备考评材料,确保我区在考评中再创佳绩。
3.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推行干部述法,通过组织开展委员会述法、书面述法等形式,将述法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推动实现全区党政“一把手”述法全覆盖。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积极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讲座,重点学习新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实施、新修订法律法规。组织处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年度依法行政法治培训。率先在全市出台《花都区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办法》,实施“优才计划”,从国内外知名高校引进优秀法律专业毕业生,多种渠道吸收和培养法治人才。
(二)以切实转变优化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目标,多项举措并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公开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等各项政务清单、各类政务信息及办事指南,公布各类行政权力事项5285项、公共服务事项1085项。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事项。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区35个单位、881项事项全部纳入“集成服务、综合受理、一窗出件”服务模式。全市首推“拍地即拿证”机制,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大力推进“承诺审批”“信用审批”“零证明事项”改革,落实“名录之外无环评”,实现惠企政策一次申报、快速兑现。16个职能部门、454个事项、1587个办理材料已落实“减材料”。开通38个“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在全市率先制定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美食活动并联审批工作机制。18个部门的236个事项实现容缺受理。通过“云上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联盟,与该联盟14省170地实现线上跨省通办。建立“跨域通办”实体窗口,与贵州省5个地区实现实体窗口办理异地事项447个,异地可办我区事项166个。废止14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文件。
3.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完成新政务中心智能楼宇建设,在全市首创场景式受理,实现政务服务“免证办”“容缺办”“跨域办”“智能办”“自助办”。全市率先搭建区级“穗智管”平台。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正式启用“广州市花都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为集成研判社会治理信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搭建平台。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无差别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信用全周期闭环监管、行业综合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社会自治监管“四位一体”新型监管体系,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推行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出台推动农业用地规模流转补助办法、民宿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临空产业人才服务园区发展扶持办法、支持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在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政策文件。今年全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2574户,注册资本157.86亿元。
(三)以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手段,开展“自我约束”的政府建设,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2份;主动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积极推进涉及民法典、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法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上位法和“放管服”等改革精神的规定。
2.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编制并公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规范重大项目、城市规划建设等重点领域决策机制,制定城市建设重大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确保政府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选聘30名法学专家、律师组建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库,实现区镇两级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区19个部门设置岗位公职律师51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建言献策、审核把关作用,各部门、各镇(街)提请区政府决策的请示事项,经本单位法律顾问审核把关。
(四)以“监督”“提醒”为常态,构建严密执法监督体系,推进严格公正文明行政执法。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统一规范执法、务实高效监督等举措,落实人员编制、业务培训、物质保障等,确保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各部门组织开展2021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业务培训6次,组织开展了两次行政执法证考试,各镇(街)累计136人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
2.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率先推行“提醒函”机制,结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其他督检考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针对执法责任落实不严、行政执法不规范的单位,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5次、提醒函6次。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市建立首个区级包容审慎监管机制,2021年以来共作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及免强制案件1800多宗。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3个区属职能部门和10个镇(街)纳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18000多件。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管理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覆盖。
4.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大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在全市率先印发《花都区强化出租物业业主和管理人环境保护责任暂行办法》《花都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规则》《花都区二手机动车零部件交易管理规则》,强化污染防治源头管控。
(五)以社会治理特色品牌为带动,率先形成立体化矛盾化解格局,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和能力。
1.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率先在全市建设“警调联调”工作机制,调解矛盾纠纷1179宗,成功调解1139宗,成功率达96.61%。构建“诉前联调”机制大格局接收区法院移交诉调案件3477宗。持续提升“清华姐姐”“秀全大妈”“狮岭一家人”等社会治理品牌影响力。
2.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设“六室一厅”标准的行政复议办公场所,规范行政复议办案程序,针对8起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复议案件实行公开审理。与区检察院共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多起征地拆迁补偿、农村集体权益纠纷等行政争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目标,得到了铁路中院及省高院的一致肯定,并在广东广播电视台法案追踪栏目专题播出。2021年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20%,复议体制改革效果突显。
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应诉联络员制度,定期通报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专项开展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检查,确保行政机关“按时答辩”“按时出庭”“按时履行生效判决”。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19个单位安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4.创新举办特色宣传活动。率先打造全市首个区级“网上法治公园”,举办网上宪法、民法典知识竞赛,推出“民法典—村(社区)法律顾问微普法”栏目。我区报送的2篇以案释法案例入选国家司法部案例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我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名列全省第三。“无邪花都”反邪教普法品牌获评广州市“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
(六)以政务公开为抓手,接受各类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1.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统计监督。实现对预算执行“横向到边”的审计监督,2021年,区审计局对57个区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全覆盖审计。及时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90件、政协提案105件。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费审批小组议事规则》《区属国有企业运营增收工作方案》等,推动项目管理、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改革。
2.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深化“五公开”,推动村(居)务公开,编制26个试点领域及10个镇(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设置15个政务公开专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程度。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425条,发布政策解读42篇。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529宗。
3.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制定印发《花都区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完成我区25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市场主体退出台账工作。推进符合条件的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清算,全部完成出清工作。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但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还有待推进完善。
2022年,区政府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开拓创新。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二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坚决防止决策程序走形式。三是加快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制度配套机制,确保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四是打造高水平高标准营商环境。继续深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拍地即拿证”“印章极速达”等改革举措,大力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再上新台阶。五是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六是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涉及民生事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