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狮岭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区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促进了狮岭镇经济和社会的平稳有序发展。现将狮岭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厚植法治基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例会、党员干部培训等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二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发挥法治建设牵引突破作用,大力推进依法执政,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人大各负其责,部门协同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狮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其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三是建章立制,细化考核,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治镇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狮岭镇党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等制度。把落实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法治建设落实,健全法治机制。
1.规范程序,依法决策。狮岭镇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要经镇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共召开党委会58次,共341个议题;党政联席会42次,共502个议题;财经会35次,共609个议题。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普遍建立,为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核机制普遍建立,有效减少了越权文件、违法文件的出台。今年狮岭镇无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
2.健全制约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纪委的监督,虚心听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执法检查监督为手段,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执法和调查处置,完善法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设置19个村(社区)监察站将监察职能延伸至村(社区),实现区、镇、村(社区)三级监察网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进狮岭镇依法治镇向纵深发展;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打造“智慧复议”,推进“阳光复议”,全面推行疑难、复杂、批量及影响力大的复议案件开庭审理,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审判职能,着力规制少数行政机关懒政、惰政。
3.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镇政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精心组织,统筹推进,以政府法制人员为主体,精心选聘律师,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目前,镇政府聘请广东金科律师事务所5名律师担任镇法律顾问,各村(社区)分别与13间律师事务所、20名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查工作,涉及经济社140多个,审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9份,提出意见22条,共开展民法典进村(社区)、企业活动共计20场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4.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执法信息要求,加强执法信息公示的规范和管理,严格事中公示事后公开,执法人员在从事执法活动过程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严格遵守要求两人以上执法的规定,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耐心地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镇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中均进行文字或影像记录,调查取证过程中拍摄有违法现场照片。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三是扎实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规范镇执法队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参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加强了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力度,提高了法制审核规范的要求。需要会审的案件,由执法队领导、案件主办人、协办人,组成会审小组,对案件的处罚情况进行会审;需要上报区分局的重要案件,及时上报,听从区城管分局安排参与案件会审。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5.综合行政执法开展情况。一是探索构建“一个体系”,破解综合执法指挥“散”的难题。针对综合行政执法多头指挥、多方衔接、难以形成合力等难题,紧扣权责一致、协同高效,积极构建全镇“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二是注重培训,提升执法专业水平。及时梳理下放执法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流程、工作规范,先后下发《狮岭镇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汇总表》、《狮岭镇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组织举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交流培训班、新任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会,对下放事项问题作出针对性解答,理顺执法流程,保障平稳有序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三是强化协作,厘清日常巡查和监管责任。镇级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加强沟通,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强化执法协作,建立健全的无缝对接监管机制,避免监管漏洞。目前,常态化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仍是相对应业务部门负责,并对应相应业务的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四是会商研判,多渠道破解执法疑难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梳理综合执法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梳理经验成绩,协商解决监管、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案件线索、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商讨对策,组织协调推进执法工作。
6.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编制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目录加载信息规范公开,建立政府信息按目录常态化更新机制,落实政策解读制度,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制定《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细化分工抓好落实;成立狮岭镇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加强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工作和检查落实工作。今年,共通过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共83条;共收到9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7.落实出庭应诉制度。狮岭镇制定《依法指针工作要点》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契机,通过区政府全体会议向全区领导干部传达相关精神,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必要性、科学性及其重要意义进行深入阐述,营造出领导干部自觉参与、自觉遵守、自觉维护的法治化氛围。今年5月,组织镇22个单位部门共269人参加线上旁听庭审活动,通过线上旁听“云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在职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当前镇党政机关负责人已经充分认识到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逐步转变思想观念,形成自觉意识,主动积极地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通过应诉工作倒查日常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的紧迫感。今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6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66.7%,因6个案件中有3个案件在同一天开庭,因此另外两件由工作人员以及代理律师出庭。
(三)创新基层法治机制,全面推进基层治理工作。
1.聚焦网格化管理。狮岭镇在全区率先推行镇“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村(社区)级综合网格试点工作,实现“一格多员、一员多能”的新型网格化管理体制,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设立基层法治平台,着力调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不稳定问题,查找存在的不稳定隐患苗头,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2021年1-11月,全镇共受理矛盾纠纷6811宗(含镇长热线、12345数据),成功调处6675宗,调解率达98.0%。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没有发生严重暴力恐怖和个人极端事件、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2.强力推进监管执法工作。今年以来,狮岭镇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交通安全大整治等工作要求,重点突出联合执法,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今年共出动人员2100多人次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监察,其中监管对象5100余间次,餐饮服务店铺1900余间次,集体食堂150间次,食品流通经营企业3100余间次,食品生产企业42间次,发放食品宣传资料1万余份,处理投诉举报22宗,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382人次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检查企业6668家次,查处隐患7344处,整改隐患7231处,开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14123份,行政处罚89宗(普通程序立案88宗,简易程序立案1宗,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宗,提前完成年度任务),经济罚款共38.8万元。其中依照《广州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穗司法〔2020〕7号)的要求,不予处罚、不采取行政强制的案件共0宗。
3.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狮岭镇聚焦全面贯彻《社区矫正法》,发挥其在平安狮岭、法治狮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职责,深入研究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全镇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95人,期满解除矫正108人,目前在册150人,假释0名,暂予监外执行0名,十五类重点人员0人。狮岭司法所共收到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的2份检察建议书,均依法给予处置。
(四)加大守法普法工作力度,不断夯实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1年狮岭镇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印发《2021年花都区狮岭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大普法力度,扩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公众的知悉度、影响力。结合普法宣传日、重大节日等时机,抓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进社区、上街头,向社区居民、沿街商户等全面开展校园平安、交通安全、防诈骗、反邪教等法治宣传教育,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知识。通过“今日狮岭”微信公众号,加强与上级部门及自媒体等沟通交流,以各类传媒为载体,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信息的宣传。今年,镇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16场次,派发宣传资料368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730余件。全镇上法制课60多场次。政务服务大厅共有1.53万人次群众接受了普法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创建“狮岭一家人”普法新品牌,推行精准普法的新模式。召开“狮岭一家人”普法志愿服务大队成立大会,由狮岭镇法宣办牵头,联动各普法成员单位、组织狮岭来穗人员服务站和狮岭镇平安促进会,同时积极协调统筹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特别发挥狮岭镇皮具行业和地方商会(如狮岭皮具协会、温州商会、湖南商会等),借力狮岭镇现有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其参与普法。目前,狮岭镇现有50支志愿者队伍,注册志愿者人数超5000人。三是以案释纪,筑牢防腐防线。通过开展系列“以案释纪”教育活动,剖析典型反面教材,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筑牢思想“反腐墙”。7月20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教育提醒遵守换届纪律。9月7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特权之蚀——苏泽群案警示录》,筑牢思想防线,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四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学好法、用好法。按计划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围绕镇今年“两委”换届选举、农村集体降级组织换届、乡村振兴、禁毒重点整治、扫黑除恶、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公务员网络大学堂、廉洁广州、学习强国等法律教育、镇党校等平台,结合镇政治学习、采取轮训、讲座、自学等形式组织全镇干部加强对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政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尝试必知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同时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普法作用,动员全镇党员干部通过学法考试、阅读法治建设要闻、观看法治学习视频、参与法治试题问答等,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今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开展有关法治的学习3次。五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做好各校法治副校长新一届聘任工作,召开了2021年狮岭镇法治副校长培训会议。目前,31所中小学均配齐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配备率达100%。组织开展狮岭镇各中小安全法治教育、民法典“法治进校园”和10余场“律师进校园,法入少年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活动。
(五)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既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落脚点。狮岭镇按照花都区司法局统一要求,领导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部署,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目前,狮岭镇公共法律平台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帮助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等。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狮岭镇在法治建设上的力度逐年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上逐步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培训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法治人才不足;二是部分单位、村(社区)和个人对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学用不能有效结合,导致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高;三是随着社会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思路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工作制度、工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法治氛围。紧紧围绕社会发展新形势,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积极探索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新路子、新途径和新方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道德讲堂、百姓故事会、法治大讲堂等载体营造依法治区宣传氛围。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宣传疫情防控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法治文化街、文化墙、广告牌、电子屏、政府网站、宣传条幅、橱窗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政务微信、主流媒体等宣传平台,为狮岭镇的宣传工作创建更多的渠道,在确保法律宣传严肃性的前提下,增强宣传趣味性,达到风格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效果,加大宣传力度。
(二)深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治镇能力。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宣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促使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把依法治镇贯彻于狮岭镇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厘清依法治镇依据,确定依法治镇责任,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治镇评议考核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依法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三)加强政务服务,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优化窗口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打通最后一公里。在“一窗口受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政务大厅综合服务功能,彻底落实好“应进必进”,促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受理,杜绝权力寻租空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畅通渠道,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畅通群众参与、监督和评价创建工作的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民心工程推向深处。
(四)整合执法力量,探索综合执法“新格局”。加强综合执法,实现城市管理创新高效。持续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开展党员干部大轮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高质量完成各项综合行政执法任务,全力打造一支办事高效、作风优良的专业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快构建狮岭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引领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治理,调动各方力量建立网格微治理共同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大数据、网格化、智能化引领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监督作用,深入抓好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策公开、办事公开、流程公开,加大政府预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深化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和开展权力公开透明运作,加强廉政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真正使依法治镇工作沿着健康、有序、高效的方向发展。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委员会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