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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02 15:19    文章来源:区侨务外事办     【 字体:   】  访问量: -

  2015年1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金铃,联系电话:36899118。

   一 概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要求,我办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及时做好网站政府信息更新工作,并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办信息公开工作架构。

  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指示,我办领导班子十分重视,并成立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主任石泽琼任组长,副主任杨兴年、王丽燕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秘书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跟踪和更新网站信息工作。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作。

  (二)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准则,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办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工作准则,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制定各科室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设立联系电话等,有力有效地保障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主要公开的内容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区侨务和外事办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侨务和外事办证程序等方面内容。按照《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积极在网站上更新、补充、发布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和完整,确保时效性,方便群众咨询和了解。

  (三)网站公开信息涉及面较广,具函括性和透明度。

  为提高我办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情况,我办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有关信息,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职责、行政执法相关内容、侨务资讯、侨法宣传、联系电话、部门信箱、办事指南等栏目;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花都区内有关宣传媒体积极传递有关侨务外事工作信息,包括在广东省侨网和广州市侨网上均刊载有我办大量的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通过《花都乡音》双月刊传播宣传有关信息;三是公开单位联系电话和咨询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方便群众办事。

  二 侨务外事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区侨务和外事办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57条。其中在花都区侨务和外事办网站发布信息41条,在广东省侨网刊载我办信息12条,在广州市侨网刊载我办信息24条,并通过《花都乡音》传播刊载超过80条信息和资讯,进一步拓宽了我区侨务和外事工作的宣传面和知名度。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0条。

   四 其他情况

  本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4年度共受理接待归侨侨眷、华侨华人来信17件,来电来访1123件(次),共受理华侨回国定居申请118件,成功发证104个。

  五 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贯彻执行和监督力度还存在不足。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更新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明确落实各科室及相关人员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并强化监督和责任落实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工作培训。主动联络区委机要保密局和区信息中心等部门,对我办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公人员进行定期和工作培训指导,加强他们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培养他们规范化、时效化、合法化公开政府信息的办事能力。

  三是不断挖掘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我办在侨务和外事工作方面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并确保所公开的信息具有时效性、全面性、完整性。

  四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我办侨务外事日常工作相结合。在推行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基础上,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断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使我办的信息公开更全面、更及时、更规范。

  七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附表

  附表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57

其中:1.组织机构

0

    2.规章

0

    3.规范性文件

0

4.其他文件

0

5.动态类信息

143

6.行政执法类信息

0

7.办事指南类信息

4

8.财政预决算信息

2

9.政府工作报告

1

10.政府公开年度报告

0

11.其他信息

7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条

  

指标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2.信函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4.传真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

0

2.同意部分公开

0

3.不同意公开

0

4.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0

5.非本机关或信息不存在

0

6.与生产生活科研需要无关

0

7.申请内容不明确

0

8.其他

0

  附表3 其他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接受咨询数量

人次

1123

投诉举报数量

人次

0

  附表4 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件

  

指标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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