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报 > 各部门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0 10:08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组织机构、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等内容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发布网上政府公报4期,刊载规范性文件9件;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主动公开文件36件;积极推动区府、区府办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多形式解读,共发布热点解读和政策解读48条,在上级单位组织优秀解读案例评选中,202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获评良好和优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提升办理效率。2022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全部按时办结,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开展文件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1件免予公开文件、1件依申请公开文件转为主动公开文件。完善门户网站栏目建设,指导相关单位增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公共交通、水电气等各领域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线上线下平台,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营商环境政策、疫情防控、政策解读等主题宣传和信息发布,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统筹和协调全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通过网上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1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1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1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0

1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途径有待拓宽;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质效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办公室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制度。从制度上推动“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与宣传的关联度,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宣传方向,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二是持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作出答复的同时,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传递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操作办法,2022年度区政府办公室发出收费通知0件,涉及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9号,邮编:510800,联系电话:020-36999015。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