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聚焦“三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发布部门文件(通知公告、其他文件)、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等信息270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62宗,及时发布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乡村振兴栏目信息3条,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涉农补贴领域和乡村振兴领域信息15条,完成了2020年度本单位印发文件的公开属性评估调整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宗(其中网上申请7宗,当面申请2宗)。主要涉及农村集体经济、集体产权、宅基地、“一户一宅”相关政策等方面,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
(三)政策文件解读情况
从政策解读情况、门户网站发布情况、线下宣传情况草拟《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畜禽养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案例。通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做到同步解读。解读与文件双向链接、同步上网公开。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标注公文公开属性。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情况自查工作,未发现内容不一致、不规范等问题。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并实时更新,规范公开行政许可事项58项、行政处罚事项246项、公共服务事项12项等实施清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维护,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有效保证政务网站信息的更新速率和质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采集、编辑、发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六)监督保障能力情况
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复网民留言、咨询等,积极应对舆情,保障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报送信息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质量不高。二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效果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进一步明确,完善审查工作机制。二是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解读统筹安排,明确解读范围、内容、主体、程序,提高解读的准确性、规范性,采用视频、音频、图解等多种形式解读,确保政策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发出收费通知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6971250,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