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
我局充分发挥区政府人民网站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健康花都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按照区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积极推动卫生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等,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2.政策文件类信息5条;3.行政执法类信息93条;4.工作动态类信息56条;5.财政预决算信息5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9宗,办结19宗,均依法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对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公开属性审核,确保对外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隐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编制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四)平台建设
借力新媒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信息公开效率。我局开设微信公众号“健康花都”,2023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43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年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也未造成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方面存在不足。二是需进一步高标准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预决算公开等方面,需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和及时性。三是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升政策解读公开工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进政策解读与原文件关联,运用图片、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增强可读性。二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尤其是处理依申请公开业务流程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对微信等网络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创新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发出收费通知0件,涉及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2.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办公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14号,联系电话:020-8685966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