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金融工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金融工作信息发布,以信息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5条;部门文件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的编辑、审核、发布等方面的工作,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标注公文公开属性。深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情况自查工作,未发现内容不一致、不规范等问题。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维护,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有效保证政务网站信息的更新速率和质量。严格规范信息采集、编辑、发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分类水平和公开内容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性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常态化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形式、优化政务服务。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保持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稳定,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我局共发出收费通知0件,涉及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州市花都区金融工作局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020-3689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