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范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发布“行政审批”“招生管理”“教师管理”“年度预决算”等信息共479条,通过政府网回复网民留言7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8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宗(其中网上申请23宗,当面申请1宗),上年结转0宗。主要涉及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方面,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标注公文公开属性。每年对两年半前、一年时间内印发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维护,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有效保证政务站信息的更新速率和质量。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采集、编辑、发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五)监督保障能力情况
在政务网站上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复网民留言、咨询等,积极应对舆情,保障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报送信息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质量不高。二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效果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保密性进一步明确,完善审查工作机制。二是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解读统筹安排,明确解读范围、内容、主体、程序,提高解读的准确性、规范性,采用视频、音频、图解等多种形式解读,确保政策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花都区教育局发出收费通知0件,涉及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00-18:00联系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20-36898759,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