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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6:02    文章来源:本网     【 字体:   】  访问量: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23年,我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1条,组织机构类信息5条,人事任免类信息28条,政务动态类信息9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条,政府工作报告类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2023年,我街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3宗。其中,已答复办结22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案件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街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保证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街线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电子化公开,定期公开相关文件。线下政务公开专区设在我街政务中心一楼,提供打印机等硬件设备,供群众打印政务公开相关信息,并设置资料架,提供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等供群众取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街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81

行政强制

8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如信息公开的方式还有待完善;在政策解读与互动交流方面还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政府工作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让更多的居民通过便捷渠道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对重要政策文件或相关工作年度报告进行深入解读,同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努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有关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操作办法。2023年度我街共发出收费通知0件,涉及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d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路1号,邮编:510800,电话:020-8683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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