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花都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9年以来,花都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了《花都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督促牵头单位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全面深化“五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通过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共3578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71条,部门文件类信息390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17条,办事指南类信息2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19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6条,政府工作报告1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31条,其他信息461条。此外,通过微博“广州花都发布”发布信息209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75条。
图1:主动公开信息分布图
(二)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全区依申请公开业务指导,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考核力度,落实公开申请办理要求。2019年全区各单位共收到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4宗,其中:予以公开443宗;部分公开13宗;不予公开83宗,本机关不掌握206宗,重复申请39宗。
图2:近3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政务信息平台建设。2019年完成花都区政府门户网站迁移集约至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工作,完成网站架构导出、数据迁移等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实现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与省、市政府网站实现互联互通。同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管理,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审查与发布制度。
(四)加强政务公开指导与监督。及时调整花都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及人员名单,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督办协调,将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核。积极推进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解读工作,2019年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培训两次,汇编印发政务公开指导手册,重点对新条例实施及依申请公开进行辅导讲解,参加培训人员约400人次,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花都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署积极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不够理想;三是信息公开程序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阶段,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重点开展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加强沟通指导,切实增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水平。二是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按照新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大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特别是着力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和图文解读比例,对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措施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三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工作规程,确保答复内容合法规范、准确严谨,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四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全链条主动公开,并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评,加强业务指导与交流,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9号,邮编:510800,联系电话:020-3699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