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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撤回行政复议通知书花都府行复〔2022〕302号

发布日期:2022-09-30 09:25    文章来源:花都区司法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申请人:罗某

  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2年7月19日在全国12315平台作出的举报单编号为1440114002022062605525957的举报答复,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现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府同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行政复议终止审查。

  特此通知。    

    二O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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