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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行政复议审查决定书花都府行复〔2023〕277号

发布日期:2023-10-17 11:15    文章来源:花都区司法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申请人:许某某。

  被申请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3年6月16日作出的花山府综责字〔2023〕010030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审查期间,因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府决定终止本案的审查,案件到此终结。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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