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第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花建函〔2021〕26号
黄雪英(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的建议》(第201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2021年4月2日进行了电话沟通,在4月12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赤坭镇杨屋村改造的情况
赤坭镇杨屋村位于镇中心,目前该村有80多座60年代建造的泥房,由于受到相关政策的限制,一直荒废至今,希望政府能给予相关政策对这部分泥房屋进行整体改造,提升本村镇的整体良好形象及经济效益。在座谈交流会上,杨屋村村委书记、村民分别发表了意见,他们最希望的改造方式是,拆除泥房屋之后,由村民各自划分宅基地重新建造。他们的这种改造方式不属于“三旧”改造的范畴,不符合“三旧”改造的条件和标准。经过沟通交流,我局建议由村委会对村民进一步宣传“三旧”改造的政策,做好村民改造意愿的摸查工作,我局大力支持和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相关建议的答复
根据您所提的建议,对各项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区“三旧”改造办公室坚持“以民为本”,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对各村镇符合改造条件的旧改项目给予政策引导及介入沟通洽谈的建议。
目前我区的“三旧”改造工作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主要由局的城市更新一科、城市更新二科以及城市更新项目服务中心统筹推进。针对符合改造条件的旧改项目,我局严格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的相关政策纳入标图建库、项目库以及年度计划,并按照相关工作流程有序推进。
(二)关于“三旧”改造涉及的相关部门,如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供水公司、人防、消防等等职能部门,细化具体办事流程,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予以大力支持与指导配合的建议。
“三旧”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也涉及村民、企业和政府的利益,因此我区统筹谋划,全盘考虑,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为高效推进我区的“三旧”改造工作,我区成立了花都区实施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由邢翔区长担任组长,姚汉钟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镇街、管委会作为组员。另外,在《广州市花都区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0〕—434)中,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
(三)关于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完善“三旧”改造财政支持政策和拆迁补偿办法,改造意见及安置办法等的建议。
关于旧村全面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我区按照《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安置原则、标准应当参照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和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原则,参照《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穗府办规〔2017〕10号)和《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花府办〔2016〕37号)的精神执行,根据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四)关于明确主管部门,完善“三旧”改造用地手续,对拟进行“三旧”改造用地的村、项目需要达到的条件要求、流程、改造程序、组织实施等方面予以明确指导的建议。
对于我区的“三旧”改造项目,我局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厂房更新实施办法》《广州市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三旧”用地报批材料清单及范本的通知》(粤国土资三旧发〔2018〕2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三旧”用地报批标准化审查手册>的通知》(粤国土资三旧发〔2018〕19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市更新方案审定事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穗更新办〔2019〕4号)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改造。
(五)关于“三旧”改造项目开发综合考虑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布局、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卫生及安全、地方产业升级、完善区域生活交通营商配套、调整中心住宅供应结构、促进地方财政经济收入等方面的建议。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0〕—434),我区在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过程中,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强化城市发展战略引领,按照“多规合一”和全区“一盘棋”的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依据各板块功能布局,产业定位、环境品质、结合项目自身条件和周边用地特点,统筹兼顾,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切实改善民生,有效提升我区产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区产城融合发展,重点围绕广州北站、花都湖、空铁融合(平步大道沿线)和机场周边4个重点片区进行改造。
(六)关于在城市整体功能定位编制中前瞻性纳入考虑范围,旧住宅或商住改造、工改商住、工改工等旧改方式都应在城市未来整体定位布局中加以科学考量的建议。
为优化我区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加强前瞻性规划研究,统筹全局管控,我区编制《了花都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纲》,该大纲全面梳理了2009年至今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历程,摸清了全区存量用地资源,制定了我区的更新目标和总体策略,合理划定重点片区和更新单元,明确三类地区四大板块12个更新片区,提出了行动计划和项目库作为城市更新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全区更新工作制度架构。以规划大纲统领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积极引领成片连片更新改造,指导我区城市更新项目有序推进。
(七)关于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参与 “三旧”改造的企业在政策引导、办理流程、民生安置、补偿标准及拆迁引导、税收优惠政策及惠民工程等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及配合的建议。
关于旧村全面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我区按照《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安置原则、标准应当参照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和本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原则,参照《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穗府办规〔2017〕10号)和《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办法》(花府办〔2016〕37号)的精神执行,根据改造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另外,我区按照《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旧村庄合作改造类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花府办规〔2018〕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合作企业引入及退出指引>的通知》(穗规建字〔2021〕1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平、公开、公正引入合作企业。
(八)关于借鉴先行省市先进经验,防患于未然,健全相关监督机制及平台,在促进区“三旧”改造产业健康发展的同时,杜绝相关同类问题发生,使“三旧”改造产业能够长期健康并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为加强对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廉政监督,推动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我区制定印发了《花都区旧村庄全面改造廉政风险负面清单》《花都区旧城镇改造(老旧小区微改造)廉政风险负面清单》《花都区旧厂房改造廉政风险负面清单》,严防廉政风险,如在工作推进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5日
(联系人:龚素文,联系电话:3693223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