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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政协十届花都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20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7-28 15:24    文章来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尊敬的梁少贞委员:

  您提出的《补处理设施短板,加快完善我区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第202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一)关于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议

  坚持“能卖拿去卖、干湿要分开,有害单独放”的工作原则,就可回收物的收集利用与区供销社紧密联系,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两网融合建设,着力抓好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结合全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实际情况,采用由居民自行投放可回收物至蓝色垃圾分类桶或环卫保洁人员分拣,再进入供销社系统进行资源利用的处理方式。其中,低值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

  通过便民回收点、大件垃圾回收点收集、分拣,再采取社会化服务方式进行收运处置。2020年花都区共收运可回收物约27.3万吨,共建成291个便民回收点(其中城区103个,行政村188个)、8个中转站和1个分拣中心建设任务,再生资源网点将实现全域全覆盖,做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

  (二)关于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处理补贴政策的建议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购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城管委〔2015〕192号)有关规定,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低值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收运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低值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专收专运。对大件垃圾以及低值可回收物等实行政府补贴,采取社会购买服务进行低值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收运处置,指导小区、农村科学设置大件废旧家具家私的临时存放点,向村居、小区等责任人提供便民服务信息便于对接处置各类型垃圾。

  (三)关于鼓励发展垃圾回收处理产业的建议

  花都区再生资源回收主要进入供销社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由供销系统规范的废品回收站为回收主体,分类回收后再由市场化的终端处理企业对各类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收运处置。同时花都区不断推进位于赤坭镇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该园区占地面积约1033亩,包括已建成的电厂一期项目,正在建设的电厂二期、生物质综合处理厂项目和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花都区废弃物处置中心等。电厂二期工程建成后垃圾日处理规模约为3000吨/日,生物质综合处理厂建成后厨余垃圾日处理规模约为200吨/日,能有效的提高我区垃圾处理能力,弥补我区大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水平。

  (四)关于鼓励科技手段开放企业参与的建议

  通过政府补贴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花都区试点创建“互联网+社区生态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的新模式。在试点小区内设置了彩虹站智能化投放设备,该设备前端设有11个回收品类的可回收物回收箱,居民通过注册账户,进入整个彩虹分类体系,通过人脸识别、扫码投放等科技手段正确投放可回收物后可以获得彩虹金;后端通过“彩虹商城”让前端获得的彩虹金变现(兑换生态服务、提现),让垃圾分类兑换商品的传统方式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相结合。该系统后端还设置有大数据分析平台,真实准确的反映出小区的回收数据,为做好精细化智能分类回收提供数据参考。

  (五)关于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的建议

  通过建立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工作,压实垃圾分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不断落实源头减量12个专项工作,推进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以及餐饮酒楼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厨余脱水减量就地处理设备;10家星级酒店落实不主动在客房摆放一次性用品,餐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加大宣传制止餐饮浪费,倡导文明用餐;加大集贸市场“限塑”监管,宣传推广使用可重复利用的购物袋。

  (六)关于将引导物业公司积极参与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的建议

  根据《广州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物业服务工作指引》(穗建物业〔2020〕381号)有关规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在分类投放点使用垃圾分类智能回收设备。通过对物业公司进行全覆盖培训进行宣传引导,加强物业公司对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的认识,引导物业公司主动对接资源回收企业,在小区内投放合适的智能化的回收设备,通过宣传引导,让居民对低值可回收物有更清晰的认识,在可回收物的投放过程中有更便捷智能的选择。

  (七)关于建立垃圾分类财政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议

  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考评机制,制定《广州市花都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建立对镇街、党政机关、村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多层级考核制度,健全考核、通报、督导长效机制。对月度考核评为“差”或在全区范围列最后2名的镇(街),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镇(街)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反馈,提高各镇街的思想认识,形成良性竞争态势,整体提升垃圾分类工作质量。并把垃圾分类纳入机关绩效考核内容,落实党政机关示范带头责任。通过区级配套经费根据考核排名对镇(街)、村居进行差别化补助。

  (八)关于探讨计量收费等强制措施的建议

  参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阶梯式分类计费的相关规定,花都区推进生活垃圾处理阶梯式分类计费管理办法的制定,通过设置控制量,实行阶梯计费、垃圾分类计费等措施,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

  二、下一步计划

  (一)持续推动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环卫回收两网融合,加大便民回收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的建设。加快完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站点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化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网络,提高收集处置能力。

  (二)继续强化先进科技手段和创新商业模式的引入。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大胆创新,通过更方便快捷的高科技硬件设备试点投放,提高可回收物整体回收数量,通过更灵活多样的补贴形式,激发居民自觉主动分类回收的积极性。着力打造高科技、新体验、更便捷的资源回收试点小区,发挥示范和宣传带动作用。

  (三)不断完善低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和生活垃圾处理阶梯式分类计费管理办法相结合,充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置等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压实镇街属地的主体责任,倒逼镇街主动落实垃圾减量,促进可回收物应收尽收。

  (四)深入推进开展宣传发动,创新多元化、多层次、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整体宣传方式,深入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五进”宣传活动,把资源回收的内容结合在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中。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28日

  (联系人:崔文旭,联系电话:368296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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