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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届花都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3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09-06 10:36    文章来源: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文广旅体函〔2021〕34号

陈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划船训练基地,推动花都划船项目发展的提案》(第3020号)提案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28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为加强我区竞技体育优势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如下:1、建议在花都湖湿地公园内(地点在花都湖湿地公园西2门附近)新建约20平方米的日常训练下水码头和船库,以保障体校划船队员的常规训练;2、建议在芙蓉嶂水库内选择1-2个点建设约20平方米的赛前集训下水码头和约100平方米可供摆放船只的船库。(地点在芙蓉度假村芙蓉路光明楼对面的水域或北迹露营正对面的水域)3、建议借鉴番禺在学校建立划船训练基地的经验,采取体教结合发展的方式,在有游泳池的学校设立划船训练基地,依托学校的场地和生源,培育划船体育后备苗子。4、建议借鉴增城把竞技体育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利用社会化经营的新路子,在有条件的水域建立游艇码头,成立游艇、划艇俱乐部等,即可保障竞技体育的训练场所,有利于广泛选拔优秀的体育苗子,又可以把划船、赛艇、游艇等体育运动与旅游娱乐、培训等结合起来,开展团建、皮划艇亲子团、成人赛艇单、双桨培训等多形式的活动和赛事,普及推广划船这一奥运项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竞技体育的发展中来。我局积极联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对在上述地点建立体校划船的常规训练场地进行研究。

  一、各单位沟通协调情况

  我局多次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区芙蓉度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等管理单位沟通协调无果。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相关管理部门不同意在花都湖湿地公园及芙蓉嶂水库区域开展划船训练。

  有游泳场地的学校都不够规范或无放水等原因无法进行划船训练,下一步再与教育部门协调在学校设立划船训练基地。

  二、寻找临时训练场地解决水上适应性训练

  为积极备战2021年广州市青少年运动会划船项目的比赛,急需进行水上适应性训练,以达到比赛的要求(提升平衡和划直线加速等基础能力)。经体校班子和项目教练员多方寻找和考察,发现赤坭美园山庄的人工水塘长度约500米、平均宽度约80米并建有划船的游乐下水码头,附设餐馆和民宿,是目前比较适合划船队应急的赛前水上训练场地。拟定在运动员放假后的7月17日至8月5日,进行为期20天的赛前集训。

  三、谋划建设花都区体校水上运动基地及龙舟赛道

  为保障我区赛艇和皮划艇运动的日常训练和集中训练,谋划建设花都区体校水上运动基地及龙舟赛道,通过详细的河道地形分析,初步拟定在天马河城区段进行码头建设,利用天马河河道(天马河公园至望亭桥下游附近约2000米)发展水上运动基地及龙舟赛道。拟申请经费约5000万元,推动水上游艇等旅游项目。

  我局将继续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争取支持。计划未来三年拟把天马河水域建立龙舟、赛艇、皮划艇训练设施,同时发展游艇等项目,拟利用社会资源开发划船、赛艇、游艇等旅游娱乐、培训等,推广普及水上运动项目,促进竞技体育与文化旅游融合。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城管局,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财政局,教育局,芙蓉管委办

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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