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00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罗文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复建复办花山镇第三幼儿园的建议》(第6001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花山镇政府认真研究。2021年12月6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2021年12月23日进行了座谈交流,2022年1月6日会同有关单位调研原花山镇第三幼儿园情况。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原花山镇第三幼儿园位于花山镇城西村,占地面积6666平方米,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经核查,原花山镇第三幼儿园土地所有权归花山镇城西村所有,共有2栋地上建筑物。其中,1栋为二层框架结构建筑,1栋为三层混合结构建筑,用途均为教学楼。上述地上建筑物由城西村于1986年、1990年建设,无合法产权、校舍抗震设防不达标、消防设施不达标。2018年7月,因校舍抗震设防不达标、无消防验收合格证,原花山镇第三幼儿园停止办园。
针对您提出的“尽快复建复办花山镇第三幼儿园”的建议,鉴于该建筑无合法产权、校舍抗震设防不达标、消防设施不达标,不具备原址复办的条件,建议由花山镇城西村按照办园要求对该建筑物进行改造后,将其举办为村集体公办幼儿园。
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区域学前教育入学需求,整体布局教育资源,不断满足群众的入园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2年2月7日
(联系人:龙小康;联系电话:868989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花山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