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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00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5-25 10:15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穗规划资源花案〔2022〕129号

张桂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留用地的集中安置,统一规划,保障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关系着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对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狮岭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留用地已落实选址,花都区红棉大道北段(山前旅游大道-风神立交)工程目前正在报批前期阶段,尚未核定留用地指标。

  二、存在问题

  (一)狮岭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的留用地,选址于狮岭镇京广铁路以北、南环路以南,因选址位置涉及占用水田,需挂钩水田指标才能办理用地报批,我区暂无可用的水田指标,导致该项目停滞在组卷阶段,需等待水田指标到位才能办理用地报批。

  (二)经狮岭镇反映,根据《花都区2019年第三十八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议的纪要》(花府会纪〔2019〕228号),对因广清城际项目与红棉大道工程北段征地形成的夹心地,费用由广清城际项目与红棉大道工程北段项目分摊。因区交通运输局征拆资金未落实到位,征地补偿款未支付,该项目也因尚未完成勘测定界报告书,暂无法核定留用地指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留用地作为被征地农民用于生计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与村民利益息息相关,我局切实尊重村民意愿,继续做好留用地兑现工作,下一步拟开展以下工作:

  (一)对于需落实水田指标后方能推进用地报批的项目,我局将督促狮岭镇政府做好除水田指标外的资料组卷盖章工作,同时我局正申请购买水田指标,待购买指标入库后,提请区政府优先安排用于留用地报批。

  (二)经狮岭镇反映,根据《花都区2020年第七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议的纪要》(花府会纪〔2020〕46号)“对未能及时支付的补偿款项按银行同期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精神,狮岭镇拟近期与联合联六经济合作社签订《红棉大道北段(山前旅游大道-风神立交)工程项目征收补偿款利息补偿协议书》。我局将督促主体项目单位尽快完成勘测定界报告书并申请核定留用地指标,维护被征地村民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2年5月18日

(联系人:钟琳琳,联系电话:368336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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