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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3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4-11 14:27    文章来源: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城管建提函〔2022〕 37 号

尊敬的张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区内工程建设对苗木选用把控的建议》(第2036号)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业务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1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办〔2021〕11号)要求,城乡绿化应遵循“节俭务实,适地适绿”的实施原则,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积极采用优良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为了更好地实现乡土植物在广州市城乡绿化中的合理应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根据广州市现有相关植物资料编制了《广州市主要乡土及适生植物名录》(下称《名录》)并于年初起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预计将在近期正式印发。《名录》中已明确各品种对应的适宜绿地类型与用途,为各区按“节俭务实,适地适绿”原则科学选择品种提供指引。

  二、工作措施

  针对代表提出关于在花都区绿化工程建设中统一苗木选用标准,避免在后期的景观升级及改造中出现树木砍伐和迁移造成财力物力和其他资源的浪费的建议。我局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完善制度设计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绿化和树木保护工作,我局代区政府草拟了《花都区绿化工作责任清单》,规范了各责任单位绿化科学选择树种草种。拟定了《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科学绿化的实施方案》将在近期印发,在制度上防止“乱种树”现象。

  (二)对项目严格把关

  我局在开展园林绿化工程时,将严格按照《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对绿化工程建设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严格管理,严格按照采用乡土树种为骨干树种和基调树种、适地适绿科学绿化精神开展方案设计,从源头避免浪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在今后开展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过程中将积极践行科学绿化精神,严把工程设计关,坚持适地适绿原则,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大树;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苗木成活率;严把绿化养护关,保证树木健康生长,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景观升级和重复投资。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城市绿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24日

(联系人:肖之勇,联系电话:3680776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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