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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5-30 14:52    文章来源: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建函〔2022〕60号

彭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迎宾大道金融街隧道、镜湖大道车行隧道亮度的建议》(第2011号)建议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交通运输局、新雅街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18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区交通运输局、新雅街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迎宾大道金融街隧道、镜湖大道车行隧道由区交通运输局作为业主单位实施建设。据区交通运输局反馈,迎宾大道金融街隧道和镜湖大道车行隧道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现阶段两隧道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办理移交手续。

  为进一步解决迎宾大道金融街隧道和镜湖大道车行隧道的亮度问题,保证行车安全,我局已聘请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对这两条隧道开展照明设施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经专家评估,一是关于迎宾大道金融街隧道,依据本工程的设计要求,此工程所检项目中共检测10个标准段,其中5个检测段不符合设计要求,其余均合格;二是关于镜湖大道车行隧道,依据本工程的设计要求,此工程所检项目中共检测14个标准段,其中2个检测段照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其余均合格。(详情见附件)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检测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要求区交通运输局督促施工单位对迎宾大道金融街隧道和镜湖大道车行隧道开展优化升级改造工作,计划2023年完成整改。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照明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照明工程检测报告(迎宾大道镜湖大道隧道)

2.照明工程检测报告(迎宾大道商业大道隧道)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曾淑娴,联系电话:368918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交通运输局,新雅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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